作者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躲遺產稅
時間Sun Dec 15 03:26:17 2019
贈與免稅額一年是220萬
假設現在父親有一間房價值800萬想轉給兒子又想避稅
是否能用以下方法:
以市價行情用八百萬賣給信的過的好友(親戚怕親等太近)
(請好友貸款父親連保)
父親拿到八百萬後每年贈與兒子兩百萬現金分四年給
四年後兒子再拿現金向好友用同價八百萬買回房屋
至於貸款利息當然由這對父子這邊負擔
好友則是包個紅包致謝
以上完全不考慮好友誠信問題情況下
是否為避贈與或遺產稅的好方法?
※ 引述《bettyboop (冥王黑帝斯)》之銘言:
: 有些父母為了幫子女躲房屋的遺產稅,在生前把房屋贈與給子女或是賣給子女。
: 這種行為有觸犯哪條法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55.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76351579.A.225.html
1F:→ andybg: 房子看評定現值吧 不是用市值算 而且可以產權分割 分幾年 12/15 04:00
2F:→ andybg: 贈與 但要繳好幾次過戶稅 而且還要考慮土增稅 繼承可免 12/15 04:01
3F:推 Lailungsheng: 繞了一大圈…不如花錢找專業 12/15 07:07
4F:→ DaveLu: 四年都贈與800萬了,房子買不買回根本不重要,除非房子 12/15 09:29
5F:→ DaveLu: 不只800萬 12/15 09:29
6F:推 KKyosuke: 不需要用這麼蠢的方式... 12/15 09:51
7F:→ aqwe: 直接賣給兒子讓兒子貸款 之後每年再轉現金贈與 會比較省事 12/15 10:16
8F:推 KHlawtel: 真的蠻O,找律師會計師弄好點的方式吧。借名登記按照最 12/15 10:56
9F:→ KHlawtel: 高院的決議是有權處分,光這個風險就高到無法承受,再 12/15 10:56
10F:→ KHlawtel: 加上稅法有個經濟實質的,被抓到龜苓膏,等於白弄一場 12/15 10:56
11F:→ KHlawtel: 連補稅帶罰鍰,房子差不多送國家了 12/15 10:56
12F:推 spmark: 直接賣給兒子就好,借名登記風險高 12/15 12:36
13F:→ maniaque: 好笑,你還不如用持分去逐年贈與就好了..... 12/15 13:30
14F:→ maniaque: 反正你小額把現金移轉親人,國稅局也查不對 12/15 13:30
15F:→ maniaque: 一邊贈與一邊轉土地,最後再把剩下的賣掉,登記金流 12/15 13:31
16F:推 zivking: 直接信託比較實在 12/17 16:38
17F:推 kamayer: 用買賣得不一定比較好 12/18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