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enkopf001 (骷髏)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誹謗.公然侮辱問題
時間Fri Dec 13 19:53:58 2019
指稱對方是網軍
但是如果提不出證據
是否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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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93.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76238041.A.513.html
1F:→ JustSad: 很難…… 12/13 20:05
2F:→ JustSad: 但如果沒有具體根據,毀謗應該還請可能。 12/13 20:06
3F:→ rock0807: 個人覺得單就網軍這個詞是中性的 沒有貶損或侮辱 應該 12/13 20:22
4F:→ rock0807: 還要看前面加什麼詞句 12/13 20:22
罵人蟑螂
它覺得我說他是網軍
※ 編輯: totenkopf001 (59.115.193.76 臺灣), 12/13/2019 20:26:09
5F:推 Lailungsheng: 八卦板不少推文我覺得危險,在推文說柯糞吃屎,或 12/13 20:44
6F:→ Lailungsheng: 蟑螂去死什麼的,即使不是指名道姓也在踩線邊緣, 12/13 20:44
7F:→ Lailungsheng: 提告是權利,被告就…認了。 12/13 20:44
然後 對方是有回
"不要那麼無恥"
這樣他也算誹謗?
※ 編輯: totenkopf001 (59.115.193.76 臺灣), 12/13/2019 21:09:30
8F:→ maniaque: 網軍=網路上的傭兵 , 是不是貶抑,可能要看情況吧 12/13 21:51
9F:推 bassmaster: 這個要看法官心證阿 12/14 02:51
10F:推 Lailungsheng: 抱歉,提告是權利,但被告不一定成立喔,去法院的 12/14 06:29
11F:→ Lailungsheng: 說詞攻防建議要找法律人聊(免費也可),然後我不 12/14 06:29
12F:→ Lailungsheng: 是法律人。 12/14 06:29
13F:推 cute101037: 亂罵十之八九都會被判有罪啊。 12/24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