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JungHope (your galax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前夫強索保母費
時間Sun Nov 24 23:26:10 2019
代朋友po,手機排版請見諒
跟前夫育有一兒一女,因個性不合決定離婚,兒子監護權給前夫,女兒他們不想要所以給我
離婚後我被娘家趕出來,自己在外租房,一個月房租一萬
由於白天要上班,娘家也不肯幫忙帶,因此跟前夫家談好小孩平日給他們帶,週末我會接過來帶
昨天我有事無法去帶孩子,結果今天去接孩子時前夫說要跟我收一個月兩萬塊的保母費,如果不給他,以後他就不讓我看女兒,甚至還說要帶女兒去警察局
我一個月薪水才三萬出頭,還要繳房租,真的無法負擔一個月兩萬塊的保母費
想請問這種情況應該要如何跟前夫溝通?感覺最糟情況就是女兒的監護權也改判給前夫?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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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hnny11111: 妳標題這樣不對吧,妳才是女兒監護人,平常日託給別 11/24 23:35
2F:→ johnny11111: 人帶,別人本來就有權索討補貼,不然女兒吃喝玩樂等 11/24 23:35
3F:→ johnny11111: 衍生費用和照護勞務都要別人免費付出?別忘了,前夫 11/24 23:35
4F:→ johnny11111: 在法律上就是外人了,他可沒有義務無償照顧妳女兒。 11/24 23:35
5F:→ johnny11111: 錢的部分你們可以再談談,或許可以談出兩造雙方都可 11/24 23:36
6F:→ johnny11111: 以接受的價碼。 11/24 23:36
7F:→ maniaque: 妳朋友當初是不是不聽家人勸,硬要跟這個男的結婚?? ^_^ 11/24 23:37
8F:→ yesohya: 監護權改判還是可以跟妳要錢 現在也可以跟妳要兒子那份 11/24 23:55
9F:推 Lailungsheng: 跟你要錢合理,不過價錢可以商量,監護權給他們, 11/25 00:36
10F:→ Lailungsheng: 不影響你的探視權吧?至於帶女兒去警局…ㄏㄏ 11/25 00:36
11F:→ zivking: 就算女兒監護權歸你,妳前夫也是得負擔扶養費用,今天你 11/25 07:32
12F:→ zivking: 要上班,小孩於特定時間需要托育,妳前夫因此跟你要保母 11/25 07:32
13F:→ zivking: 費兩萬元,合理嗎?當然不合理,就算要托育費用,事後才 11/25 07:32
14F:→ zivking: 要保母費,這當然是顯失公平,再退一萬步,就算一個月兩 11/25 07:32
15F:→ zivking: 萬,妳前夫沒斷手斷腳至少要負擔一半,再來妳週末自己扶 11/25 07:32
16F:→ zivking: 養小孩所生費用,你前夫也要負一半。至於探視權,你也不 11/25 07:32
17F:→ zivking: 用擔心,真不給你還可以強制執行。你的案子建議直接起訴 11/25 07:32
18F:→ zivking: 向前夫請求給付扶養費用,因為家事案件強制調解,可以一 11/25 07:32
19F:→ zivking: 併處理兒子的會面交往時間,從而未來前夫不負扶養費用與 11/25 07:32
20F:→ zivking: 會面交往時間,都可以強制執行,而且你要請律師,沒錢可 11/25 07:32
21F:→ zivking: 以找法扶,小朋友托育找一下地方政府的補助,離婚了就往 11/25 07:33
22F:→ zivking: 前看,擺脫不適合的人 11/25 07:33
23F:→ spmark: 看起來隱情很多,要錢很合理,要2萬就不合理 11/25 07:53
24F:→ spmark: 他不能禁止你朋友看女兒,更該怕把女兒帶去警察局才對 11/25 07:53
25F:推 Lailungsheng: 租屋再省一點,娘家,婆家,選一個去求…兩邊都無 11/25 10:41
26F:→ Lailungsheng: 法溝通就是你的問題 11/25 10:41
27F:推 Lailungsheng: 另外政府的幼兒輔助要積極詢問 11/25 10:44
28F:→ zivking: 樓上講什麼話,娘家婆家選一個去求?都離婚還有婆家?自 11/25 11:12
29F:→ zivking: 己行為自己負責,娘家就活該讓你賴? 11/25 11:12
30F:推 Lailungsheng: 不然勒?怪我喔 11/25 12:06
31F:→ yesohya: 不用說一個月要兩萬 前夫把養兩個孩子預算提高到三萬 11/25 12:13
32F:→ yesohya: 再要求一半她就受不了了 養兩個孩子就算一個沒週末 11/25 12:13
33F:→ yesohya: 一個月花三萬很難嗎? XD 11/25 12:13
34F:推 maniaque: 某樓忘記一件事情,當女方主張男方要付扶養費時... 11/25 19:05
35F:→ maniaque: 那"男方同樣有權要女方付兒子的撫養費歐....啾咪" 11/25 19:05
36F:→ maniaque: 今天照帳面是 "一人顧一個小孩",所以兩兩相抵 11/25 19:07
37F:→ maniaque: 真養不起,就上法院把監護權讓出去吧..... 11/25 19:07
38F:推 yesohya: 沒監護權還是要付錢啊 = = 11/25 19:54
39F:→ maniaque: 但至少是讓法院判....總比現在直接噴兩萬來的好 11/25 20:42
40F:→ zivking: 呵呵,有人把扶養費用定性為均分哩!監護權跟養不養得起 11/25 21:14
41F:→ zivking: 沒關係,應該不知道法院都以子女最佳利益作判斷,啾咪 11/25 21:14
42F:→ yesohya: 那不如說怎麼判不重要在誰手上誰就得先付錢告到的金額 11/25 22:05
43F:→ yesohya: 也不見得拿的到也可能就債權憑證給他而已 XD 11/25 22:06
44F:→ maniaque: 阿不會去問法官,一個都快養不起自己的,會不會有撫養權 11/26 00:51
45F:→ zivking: 原po有上班,是沒法帶小孩,被解釋成養不活自己,傻眼貓 11/26 04:06
46F:→ zivking: 咪。審題很重要 11/26 04:06
47F:→ maniaque: 樓上很有趣....沒辦法帶小孩? so ? 11/26 09:12
48F:→ maniaque: 今天要帶小孩就沒辦法工作賺錢養活自己,不是嗎??? 11/26 09:12
49F:→ maniaque: 工作就要把小孩拖保母,保母費加房租加開銷 > 收入 11/26 09:13
50F:→ maniaque: 要嘛就是去借錢,要嘛就是去兼職多賺點,還是樓上要幫出?? 11/26 09:13
51F:→ maniaque: 你人這麼好,發個善心,幫忙養應該沒什麼問題,對吧? 11/26 09:14
52F:→ maniaque: 連現實都搞不清楚.....真是的.. 11/26 09:14
53F:→ sindyevil: 兩個小孩扶養費每月兩萬算佛心耶,上法院對女方未必有利 11/26 10:12
54F:→ maniaque: 我也是這麼認為,只是有人一直都不相信上法院沒比較好 11/26 10:51
55F:→ maniaque: 以這種情況,法院審酌對小孩比較有利的情況 11/26 10:52
56F:→ maniaque: 大概就是監護權改判給前夫,然後女方只留下探視權 11/26 10:52
57F:→ maniaque: 然後固定支付多少撫養費給小孩 11/26 10:53
58F:推 Lailungsheng: 兩個小孩2萬算佛,不過原文是一個2萬 11/26 11:11
59F:→ maniaque: 兩萬是真的要收,還是只是拿來當作拒絕再幫的理由? 11/26 12:08
60F:→ maniaque: 思考一下吧 11/26 12:08
61F:→ sindyevil: 兩萬兩個就四萬,女方真的不要覺得沒監護權就可以不承 11/26 12:38
62F:→ sindyevil: 承擔或如何,娘家前婆婆家沒有義務要幫忙帶或養. 11/26 12:39
63F:→ sindyevil: 兒子部分,其實是要負擔的. 11/26 12:40
64F:→ HSJungHope: 謝謝各位的熱烈討論及建議,我會轉告朋友並盡力協助她 11/26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