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things (扭fi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已拋棄繼承十幾年仍收到(支付)執行命令
時間Wed Nov 13 17:54:47 2019
我與弟弟在民國90年左右,因父親過世便申請拋棄繼承。
母親無法拋棄財產,但母親名下也無任何財產。
今天收到法院來的執行命令,
內容如下
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被繼承人即債務人(我父親)對第三人之股票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請查照
(如無可共執行之債權,亦請覆知本院俾便結案,執行扣押金額扣除手續費巴拉巴拉則毋庸執行扣押
我們家的狀況是,今年弟弟剛大學畢業有工作一個月左右,我則是尚未碩班畢業,名下的財產都在我跟弟弟身上,媽媽是沒有存款的。
覺得滿困惑的,已經拋棄繼承後還需要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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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沒看到關鍵字 [股票] 啊~~~ 11/13 17:57
2F:→ maniaque: 應該是查集保發現的吧 11/13 17:58
3F:→ newthings: 不好意思,請問股票的意思是什麼呢?如果股票我們不想 11/13 18:01
4F:→ newthings: 要,接下來可以怎麼做 11/13 18:01
5F:推 KKyosuke: 就回個函父親已身故子女均拋棄繼承無從執行就好 11/13 18:23
6F:→ taoist9999: 拋棄繼承的地方法院函那個公文影印給對方看。 11/13 20:28
7F:→ maniaque: 歐歐...有貓膩歐..... 11/13 20:35
8F:→ maniaque: 不要忘記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好嗎??? 11/13 20:36
9F:→ maniaque: 你媽名下當時的財產,理論上有一半是配偶的...... 11/13 20:36
10F:→ maniaque: 不過,原PO不知道父親名下的股票這一部分嗎???? 11/13 20:37
11F:→ newthings: 父親過世的時候才國小低年級,弟弟也尚未幼稚園,所以 11/13 20:42
12F:→ newthings: 皆是大人幫忙處理實在不清楚...母親也對於股票這件事感 11/13 20:42
13F:→ newthings: 到困惑 11/13 20:42
14F:→ maniaque: 建議以繼承人身分去查一下集保吧... 11/13 20:49
15F:→ maniaque: 不要發現有當年五十塊買的2330 一百張......:D 11/13 20:50
16F:推 KKyosuke: 人都死了請求個啥 11/13 20:51
17F:→ newthings: 父親已經過世19年, 11/13 20:55
18F:→ newthings: 所以這時候去申請股票會有下文嗎? 11/13 20:55
19F:→ newthings: 想請問股票不能算入拋棄的範圍裡面嗎? 11/13 20:55
20F:→ maniaque: 算啊,拋棄就是全部都不管了 11/13 20:58
21F:推 KKyosuke: 那你還扯一堆亂七八糟的幹嘛.. 11/13 20:59
22F:→ maniaque: 當然就看你提到令堂沒有辦拋棄,但當時應該是一併繼承 11/13 20:59
23F:→ maniaque: K 大,原PO可是有講 "媽媽沒有辦拋棄" 11/13 21:00
24F:→ maniaque: 而且又是民國90年的事情 11/13 21:00
25F:→ maniaque: 不是修法後的繼承 11/13 21:00
26F:→ newthings: 母親確實無法辦理拋棄, 11/13 21:03
27F:→ newthings: 為了因應故名下也無任何存款財產。 11/13 21:03
28F:→ newthings: 主要想知道收到執行命令該怎麼處理能平順度過。 11/13 21:03
29F:→ newthings: 謝謝大家QQ 11/13 21:03
30F:→ newthings: 若媽媽沒有辦理拋棄,也無意拿這筆財產該怎麼處理比較 11/13 21:05
31F:→ newthings: 恰當呢? 11/13 21:05
32F:→ maniaque: 我不知道令堂無法辦理拋棄的理由,你也不願意講清楚 11/13 21:06
33F:→ maniaque: 就像你講的,現在家裡財產都掛在小朋友身上 11/13 21:07
34F:→ maniaque: 表示你們家很清楚債是媽媽扛,所以我想你們腦袋很清楚 11/13 21:08
35F:→ maniaque: 今天執行命令是發給誰? 你也沒提 11/13 21:09
36F:→ maniaque: 假如今天是發給令堂,若今天集保有股票,就只有她有資格 11/13 21:09
37F:→ maniaque: 去繼承,當然繼承後就是債權人的,放著就算了 11/13 21:10
38F:→ maniaque: 你公文(執行命令)正本給誰? 副本又給誰?? 11/13 21:11
39F:→ maniaque: 執行命令一定有這些欄位,你都不提 11/13 21:12
40F:→ newthings: 是發給我跟弟弟的 11/13 21:12
41F:→ newthings: 母親無法辦拋棄因為是父親的保人(印象是這樣) 11/13 21:12
42F:→ maniaque: 要是今天公文正本給集保,那就是集保對法院在處理 11/13 21:13
43F:→ maniaque: 簡單講,照你講的情況就這樣,人家查到有股票,就去處理了 11/13 21:14
44F:→ maniaque: ㄚ就給他們去處理啦,沒啥.... 11/13 21:14
45F:→ newthings: 看了一下正本是發給我們三個人,副本是債權人 11/13 21:15
46F:→ maniaque: 反正這份公文,你也去頭去尾少很多沒講,我也懶得細問了 11/13 21:15
47F:→ newthings: 抱歉,實在不知道該詳細到什麼程度給版友,連有正本副 11/13 21:16
48F:→ newthings: 本也是剛剛細看才知道的 11/13 21:16
49F:→ maniaque: 那...."第三人" 是誰??? 11/13 21:16
50F:→ newthings: 某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1/13 21:17
51F:→ maniaque: 那就對啦,有查到你爸名下還有股票,就醬.... 11/13 21:19
52F:→ maniaque: 這可能是未上市(都這麼久,搞不好上市上櫃了...呵呵~~) 11/13 21:20
53F:→ maniaque: 而且,照理來講,既然是股份股票,應該會有通知書給你爸 11/13 21:20
54F:→ maniaque: 像要開股東會之類的 11/13 21:20
55F:→ maniaque: 除非你爸當時登記的地址不在你家這邊.... 11/13 21:21
56F:→ maniaque: 或許你可以去電那家公司問一下,把你爸的資料報給他 11/13 21:21
57F:→ maniaque: 看能不能問到一些資訊 11/13 21:21
58F:→ maniaque: 那家公司的股務代理部 11/13 21:22
59F:→ maniaque: 值多值少,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11/13 21:22
60F:→ newthings: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 11/13 21:27
61F:→ newthings: 因為有限制回覆法院天數,我們查完股票之後應該怎麼做 11/13 21:27
62F:→ newthings: 呢?假如我們都沒有想要股票 11/13 21:27
63F:推 taoist9999: 拋棄繼承就是拋棄繼承權,依民法第1175條,溯及繼承開 11/13 21:40
64F:→ taoist9999: 始時發生效力。 11/13 21:40
65F:→ taoist9999: 而且拋棄繼承是對被繼承人全部的積極財產及消極財產( 11/13 21:41
66F:→ taoist9999: 債務)拋棄,不能只針對個別財產拋棄。 11/13 21:41
67F:→ taoist9999: 現在你們要做的,就是把拋棄繼承的地方法院函影印寄給 11/13 21:42
68F:→ taoist9999: 執行法院,怎麼回覆就問地方法院的訴訟輔導科。 11/13 21:43
69F:→ newthings: 好的!謝謝 11/13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