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ockboy (一個搖滾男孩)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強制執行薪資,第三人拒絕給付
時間Wed Nov 6 06:43:49 2019
請問各位大大
我在7月份查到欠我錢的債務人有工作,向對方公司申請強制執行,第三人未聲明異議,
電話詢問
書記官,他說他在查一下,沒問題的話就會發《移轉命令》下來,叫我自己去收。
倘若我與第三人公司聯繫,第三人說是我自己與債務人的問題,不鳥我,我能有其他的辦
法
嗎?
或者我能申請支付轉給命令,請法院幫忙收取債權嗎?
(詢問過書記官,他回覆沒有這麼多司法資源能幫你每個月收錢再通知你來領
感謝各位大大解惑、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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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194.14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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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rockboy (110.26.194.142 臺灣), 11/06/2019 06:45:04
1F:→ yesohya: 就變第三人欠妳 等累積夠多再改告她 想必她比較有錢 11/06 07:12
2F:→ yesohya: 有這麼笨的第三人妳應該高興 沒發生前不用胡思亂想 = = 11/06 07:13
3F:→ a9301040: 第三人不否認「債務人對第三人有薪資債權」 11/06 07:21
4F:→ a9301040: 你依定可以收,第三人不給就一樓說的,第三人欠你 11/06 07:22
5F:→ a9301040: 直接聲請查封變價第三人財產XDDDD 11/06 07:22
6F:推 CCWck: 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2項 11/06 10:54
7F:→ maniaque: 只是你能扣的金額,僅限第一次公文到該第三人當下 11/06 11:28
8F:→ maniaque: 公司尚有未付出給債務人的款項(工資) 11/06 11:29
9F:→ maniaque: 若移轉命令下來,第三人說,已離職....你也無可奈何 11/06 11:30
10F:→ maniaque: 或者是對方辦理假離職,用其他方式繼續在公司上班 11/06 11:31
11F:→ maniaque: 你也扣不到錢 11/06 11:31
12F:→ maniaque: 若是離職再隔天回來上班,你的命令就不一定能續受下去 11/06 11:31
13F:→ KHlawtel: 假離職沒啥用,很容易拿到證據 11/08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