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mnel69 (大頭)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退租一問
時間Thu Oct 24 19:23:51 2019
請問一下
我們房子明年一月到期
押金我看是要不回來了
合約當初寫的是恢復原狀
原本我們店是間PUB 東西都拆走了
裡面都是廢木頭跟一些裝潢
旁邊還有隔一小間開印章店
房東同意拆掉變成一間租給我們
現在我們要走 他就拿恢復原狀這點一直佔我們便宜
連化糞池還要叫我們抽..(當初就感覺這房東狠雞歪 只牽了三年)
顧店只有我一個 是多會大便...真的無言
之前他說不要的木頭 現在又要我們全部變出來
還有隔間 天花板 全部都要用回來 PUB搬走狠久都沒人租 東西都爛了
根本就是故意找麻煩 聽到真得很火大 我是想說押金給他看醫生 租約到我直接走可以嗎?
另外店我不想開了 我把東西搬走 當遊民集會所到明年到期可以嗎?
附近很多遊民 冬天也快到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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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Sad: 我不知道是否合法,但我支持你XD 10/24 20:05
2F:→ JustSad: 如果已經公告新法,你可以要求房東你要遷入戶籍。 10/24 20:07
3F:推 CCWck: 回復原狀,不是要和原來完全一樣,是回復到事物應有的狀態 10/24 20:43
4F:→ mamnel69: 請問應有的狀態是甚麼意思呢? 10/24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