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yw (你又知道了是專門為乾肌 )
看板LAW
標題和旅行社消費糾紛
時間Thu Oct 10 13:40:56 2019
文長
我和A旅行社購買一個五天團體行程
在最一開始報名前的詢問時我有先問旅行社我有兩本護照(台灣和B國)
是否可以持B國護照進入旅遊地,業務回覆可以後我才購買此次旅遊團體行程
我也問過他是否我就帶B國護照進出台灣和旅遊地,並且隨身攜帶台灣護照
業務回覆只需要帶B國護照就好,因為旅遊地不承認雙重國籍,怕帶了有麻煩
在出國前幾天業務也有再次跟我說是要帶B國護照出國
所以我在出國當天只有帶B國護照出國,於是就在機場移民署這邊被攔下來無法出國
旅行社的說法是他們並不知道我上一次回國是用哪一本護照進台灣,且我並未主動告知
他們我的B國護照並沒有入境台灣的紀錄,他們只知道我要用B國護照出境前往旅遊地
出團前也沒有將護照給予旅行社保管(旅行社也並未要求過我和另外兩位朋友繳交護照給
他們)
且就算我把護照交給他們保管,他們也無法得知我上次的入境紀錄
(以上都是旅行社的回覆)
旅行社有提出另外幫我購買隔天要轉機的飛機,但新購買的機票費用以及到達當地跟旅行
團會合的所有費用都要由我這邊自行支出
我並沒有答應這個補救措施,因此和旅行社協調不成就沒有出國了
回家搜尋一下找到下面網址
http://www.travel.org.tw/info.aspx?item_id=8&class_db_id=54&article_db_id=152
https://tinyurl.com/y4h5wnpr
合約裡也有一條
第十二條(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旅遊活動無法成行者,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
知甲方且說明其事由,並退還
甲方已繳之旅遊費用。乙方怠於通知者,應賠償甲方依旅遊費用之全部計算之違約金。
乙方已為前項通知者,則按通知到達甲方時,距出發日期時間之長短,依下列規定計算其應
賠償甲方之違約金:
一、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 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 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甲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前項各款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請問我是否可以用:
我已告知旅行社自身持有兩本護照情形之義務,但旅行社對於雙重國籍身分者出國未有專
業之警覺詳查旅客持何種護照入境台灣,明顯有疏失
這個說法去觀光局申訴要求團費的退費呢?
文長,先謝謝看到這裡的版友,還請各位協助,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49.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70686058.A.6A5.html
※ 編輯: awyw (223.136.149.148 臺灣), 10/10/2019 13:42:38
1F:→ maniaque: 想太多了點... 10/10 13:46
2F:→ maniaque: 你有先行告知旅行社,你上次是用哪本護照入境台灣的嗎??? 10/10 13:46
3F:→ maniaque: 從你文章自己都自承"沒有告知旅行社你上次是用哪本護照 10/10 13:47
4F:→ maniaque: 入境,不是嗎??" 10/10 13:47
5F:→ maniaque: 換個海關說法,你這叫做 "偷渡出國" 10/10 13:47
6F:→ maniaque: 你既然已有兩本護照,這種基本觀念不是應該有嗎???? 10/10 13:49
7F:→ maniaque: 你覺得你在協調會上,站得住腳嗎??? 10/10 13:50
8F:→ maniaque: 順道一提,台灣也不承認雙重國籍(請自己看國籍法) 10/10 13:51
9F:→ maniaque: 所有要歸化台灣的外國人,原則上都必須要放棄原本的國籍 10/10 13:52
10F:→ maniaque: 請看國籍法第9條 10/10 13:52
11F:→ maniaque: 台灣只是不事後查察當事人是否有雙重國籍(除公職外) 10/10 13:53
12F:→ maniaque: 所以台灣人取得外國國籍,國家不會要你主動申報 10/10 13:54
13F:→ maniaque: 也不會強制命令你選一個國籍,否則撤銷你的中華民國國籍 10/10 13:54
14F:→ maniaque: 查察你的入境身分,不是旅行社該做的工作 10/10 13:55
15F:→ a9301040: 你可以跟觀光局申訴。不過,你怎入境你自己最清楚,有可 10/10 13:57
16F:→ a9301040: 能坐桶船入境,天曉得 10/10 13:57
17F:→ maniaque: 更不用講 "你明明有中華民國護照,為何要用B國護照出境"? 10/10 13:57
18F:→ maniaque: 誰又知道你是不是犯有刑事案件,怕在海關被連線贓到 10/10 13:57
19F:→ maniaque: 想混在旅行社以成團人多方式混出國??? 10/10 13:58
20F:→ maniaque: 護照就是佐證你的軌跡,你故意要在兩本護照交替用 10/10 13:59
21F:→ maniaque: 製造追蹤行蹤的斷點,任他人都認為有問題吧.... 10/10 13:59
22F:→ maniaque: 你故意隱瞞上次是用台灣護照入境這一點的... 10/10 14:01
23F:→ maniaque: 你跟觀光局說.."我以外國人身分出境,但我沒入境戳章歐" 10/10 14:03
24F:→ maniaque: 窩靠,這根本就是偷渡來台灣打工的嘛~~直接通知移民署啦 10/10 14:04
25F:推 t8754035: 拿A入境,拿B要出境....是多天兵的才會這樣?旅行社有 10/10 16:58
26F:→ t8754035: 什麼責任?活該被攔 10/10 16:58
27F:→ a9301040: 拿A入境拿B出境是可以的。但B至少有一次入境,不然坐桶 10/10 18:41
28F:→ a9301040: 船偷渡嗎 10/10 18:41
29F:→ a9301040: B到底是入境還是出境,還是從未入境,只有當事人自己清 10/10 18:42
30F:→ a9301040: 楚 10/10 18:42
31F:→ yesohya: 這是妳自己的問題 妳沒跟旅行社說 B 沒入境 = = 10/10 19:18
32F:→ yesohya: 沒入境紀錄可以出境只有電視電影有 = = 10/10 19:18
33F:→ CCWck: 你自己用哪國護照入境只有你自己知道,旅行社的過失在哪? 10/10 20:04
34F:→ maniaque: 要交替使用,得讓紀錄乾淨才行... 10/10 20:40
35F:→ maniaque: 而你要拿B國護照從台灣出境,就得有B國入境台灣的紀錄 10/10 20:41
36F:→ maniaque: 換言之,要從台灣出境,之後要又回台灣,就得用台灣護照 10/10 20:42
37F:→ maniaque: 你要是台灣出境用台灣護照,那你到旅遊地一樣不能用B護照 10/10 20:43
38F:→ maniaque: 因為也沒有B護照入境旅遊地的入境紀錄 10/10 20:43
39F:→ maniaque: 現在B護照在B國,一樣維持沒有蓋章(出境)的紀錄 10/10 20:45
40F:→ maniaque: 所以你B護照上面的出入境紀錄,現在到底在哪國,也只有你 10/10 20:45
41F:→ maniaque: 自己知道,能把這個怪罪到旅行社,也算是很厲害啦.... 10/10 20:46
42F:→ andybg: 很多有美國護照的台灣人都是雙重國籍 台灣是不允許歸化的 10/10 21:27
43F:→ andybg: 有外國籍 但原生就有中華民國籍的可以雙重國籍 10/10 21:28
44F:→ maniaque: 台灣人已經是台灣人,沒有所謂歸化問題... 10/10 21:29
45F:→ maniaque: 台灣只管你歸化台灣當下必須要放棄原有國籍 10/10 21:29
46F:→ andybg: 第二十條還強調中華民國籍兼具外國籍不得擔任公職 10/10 21:30
47F:→ maniaque: 但卻不管你歸化後,再去以原有身分恢復原有國籍 10/10 21:30
48F:→ andybg: 法律好像是默許雙重國籍 10/10 21:30
49F:→ maniaque: 所以正美國人就算放棄國籍,也隨時可以恢復國籍 10/10 21:31
50F:→ maniaque: 美國那種才是真正不管你雙重國籍的 10/10 21:31
51F:→ maniaque: 台灣法律只管 "歸化" 當下 而已 10/10 21:31
52F:→ andybg: 這樣感覺還滿人性化~~ 10/10 21:33
53F:推 LaplaceDemon: 好奇為啥要堅持使用B國護照? 尊爵不凡? 10/11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