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iopapa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薪資匯錯人
時間Sun Oct 6 21:38:23 2019
上個月公司來一個新進人員
因出納作業失誤
誤把原本要匯給該新進人員的薪資
匯到一個已離職人員的帳戶
想連絡該離職人請求返還
但他已離職超過八年
公司已經沒有人跟他有聯繫
且他遺留的手機號碼和住家電話已經成為空號
雖然留有住家地址
但大概已經搬家了
有聯絡銀行詢問怎麼處理
但銀行表示無法幫忙收回
只能幫忙聯絡該已離職人員有匯錯錢這件事情
請他主動匯回
但他在銀行留的資料跟公司留的一樣
銀行大概也沒辦法聯絡到他
這時候應該要怎麼處理
是跟法院提訴訟依民法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但直接提起訴訟會不會不太好?
感覺很浪費司法資源?
而且這樣原告是用公司名義嗎?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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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46.18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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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indyevil: 會留離職人員薪資帳號超過八年比較有問題捏 10/06 22:13
因為出納把新進人員資料在薪資系統編入一個新編號
沒想到該編號在薪資匯款系統已經有離職人員
只是以前的出納在薪資系統刪去離職人員時
沒有同步在匯款系統刪除
導致從薪資系統資料匯入匯款系統時發生誤匯
2F:→ sindyevil: 大概表示還沒有親自查驗是否搬家,再不想動用外界資源下 10/06 22:16
3F:→ sindyevil: ,沒考慮了解對方是否曾和公司上私下屬同事有私人聯絡的 10/06 22:17
4F:→ sindyevil: 可能性?或者網路社群等找找看新的聯繫方式? 10/06 22:17
因為該離職人員只是做不到一年的臨時人員
已經詢問過沒有人有跟他有私人聯繫
也找過臉書搜尋該名字沒有著落
目前應該會先寄信給他請求返還
不過應該查無此人的機率很高就是了
※ 編輯: paiopapa (61.230.46.182 臺灣), 10/06/2019 22:36:57
5F:→ yesohya: 問老闆 找不到人願不願意認賠 願意就沒事了 10/06 22:42
6F:推 TaiwanDPP: 匯給陌生人都能聯絡了...問銀行 10/06 23:31
7F:→ iscu: 電話都變空號了 銀行也不是偵探社 難道還要幫忙查新電話嗎 10/06 23:36
8F:推 rinatwo: 有年籍資料吧 直接提不當得利返還就好了 10/07 00:47
9F:推 Lailungsheng: 不走法律途徑,更好的方法就是吞下去 10/07 01:54
10F:→ Lailungsheng: 與其花錢問律師,不如省下來 10/07 01:55
11F:→ maniaque: 想到之前還有人說匯錯帳戶,可以告侵占的呢... 10/07 10:21
12F:推 KKyosuke: 如果找到人 要錢還不還的話不是不可能 10/07 11:03
13F:推 maniaque: 手續費道歉費 > 匯錯款金額 10/07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