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sen (暱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律師一庭一收的疑問
時間Tue Oct 1 21:23:37 2019
檢察庭時 付一筆費用
刑事庭一 就檢察官起訴的過失傷害 付一筆費用
但對方不服檢察官只判傷害 請法院重新審理要判過失死亡
當下刑事庭一的法官說要另立新字號再次審理
請問我是不是又要再付一筆費用?
一個審判庭收一筆 這樣子是不是又要再付一筆
錢的事 我不好意思 直接問律師
想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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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usen (220.134.53.139 臺灣), 10/01/2019 21:24:34
1F:→ KKyosuke: 一般來說是 10/01 22:28
2F:→ KKyosuke: 不過你可以直接問律師... 10/01 22:28
3F:→ JustSad: 不太好意思問就花多一點錢吧! 10/01 23:22
4F:→ JustSad: 覺得在乎就不必裝好人,直接問,何況每個律師不同。 10/01 23:23
5F:推 KHlawtel: 較常看到:偵查庭跟每個審級法院分別收費。國稅局也分 10/01 23:25
6F:→ KHlawtel: 段推計所得課稅。不過,議價是看雙方意願,也有有一審 10/01 23:25
7F:→ KHlawtel: 級出超過某個上限,再出庭要另外計費的 10/01 23:25
8F:→ KHlawtel: 每個事務所、律師不同,自己問比較快 10/01 23:26
9F:推 jim23027: 對,一個案號代表一次委任,國稅局課稅也是以案號來計 10/01 23:26
10F:→ jim23027: 算律師案件收入的 10/01 23:26
11F:→ maniaque: 搞不好法院法官體貼律師太競爭,所以...... 10/01 23:28
12F:→ yesohya: 換號碼國稅局會再重算一次稅 第一次律師出庭妳都在的話 10/02 00:30
13F:→ yesohya: 這次有樣學像就好沒一定要請啦 10/02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