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oenix723 (操場旁的含羞草)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然侮辱調停對方不到?
時間Thu Sep 19 17:52:57 2019
之前告贏對方公然侮辱
之前偵查庭對方兩次未到
強制拘提未到
被通緝後到案
庭上直言不諱
他就是指名道姓
結果就是罪名成立
現在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對方這次還是沒到
聲稱的律師代表也沒到
會再重開?
還是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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