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33565 (三晚迪咖)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傳票關係人
時間Tue Sep 10 21:19:37 2019
前陣子因為相信網路上的人
把存摺給對方變成警示帳戶
有上網查詢和到警局訊問都表示只能等通知
等了幾個月終於來傳票
但傳票上寫的是完全無關係的爸爸
有版友知道原因嗎? 爸爸可以不出庭嗎?
https://i.imgur.com/fZUnZ0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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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pirit119: 可以 09/10 21:59
2F:推 banana321: 你幾歲? 09/10 22:01
3F:→ banana321: 建議打去問書記官? 09/10 22:02
4F:→ jack33565: 29 09/10 22:21
5F:→ maniaque: 推測你的筆錄大概有把你老爸扯進來吧..... 09/10 22:38
6F:→ jack33565: 我還沒做過筆錄...第一次通知就通知我爸 重點跟他完全 09/10 22:42
7F:→ jack33565: 沒關係... 09/10 22:42
8F:推 banana321: 還是要去,因為傳的人不是你,反正你爸知道的就說,不 09/11 08:12
9F:→ banana321: 知道的就不說 09/11 08:12
10F:推 banana321: 還是你爸爸也....? 09/11 08:15
11F:→ banana321: 你只有給對方存摺嗎?沒有提款卡或是印章對方,也無法 09/11 08:16
12F:→ banana321: 領啊 09/11 08:16
13F:→ justicesword: 可以不用去 09/11 08:17
14F:推 livewire: 存摺是你爸的名字? 09/11 08:30
15F:→ yesohya: 只有證人被告一定要去 關係人詐騙檢方是想省錢 = = 09/11 08:58
16F:→ yesohya: 騙妳自己去就不用給證人費交通費了 09/11 08:59
17F:推 banana321: 不過有具結作證,還是可以領旅費 09/11 10:59
18F:推 banana321: 不然就拒絕做證人 09/11 11:02
19F:推 banana321: 關係人就別去了,反正他不能對你怎樣 09/11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