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職業被告)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媽媽過世之後卡債問題
時間Fri Sep 6 22:40:57 2019
針對標題而言,卡債是屬於媽媽過世前的消費或借貸行為,不是過世後。
所有人都一樣。
卡債或債務人死亡,債務與財產就只有繼承與拋棄繼承,不會憑空消失。
※ 引述《jevv5213444 (ウサギ)》之銘言:
: 媽媽於今年二月初離開
: 繼承人只有我和弟弟
: 陳報遺產清冊、遺產稅申報等相關程序我都走完了
: 最近收到某花銀行寄來的支付命令
: 我去異議之後
: 法院又寄了簡易庭辯論的開庭通知書
由於舊法規不合時宜,而且後來債權與卡債糾紛非常多,民法已經修法。
以前是當然繼承,所以需要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
修法成限定繼承,不論繼承人是否知情或有能力,所繼承的債務至多只會等於繼承財產。
換句話說。
你們家想不想拋棄繼承、想不想認帳,都沒關係,就只針對債務人財產與債務關係。
債務人有錢,你們也賴不掉等額的債務。
債務人沒錢,你們沒財產繼承也不會繼承到債務。
講白一點。
如果有剩錢可以繼承,也賴不掉債務可以規避不處理。
如果沒剩錢可以繼承,外催或銀行也無法找你們催收。
: 想請問的是
: 我從畢業到媽媽離世之前都是沒有工作全力照顧媽媽
這一句有點多餘。
撞死人的司機駕駛,是不是孝子有影響他犯罪行為與事實嗎= =?
: 而我弟弟則是打工自己照顧自己偶爾還會給媽媽生活費
這兩句的多餘如一起看,出現一個你自己挖洞的問題。
你的生活費哪來的= =?
媽媽的醫藥費又是哪來的?
: 因此當時喪葬費的支出我和弟弟一致決定用遺產支付(因為根本負擔不起)
: 也儘量把價格壓低了 自己還貼了錢進去
你沒有工作,全力照顧媽媽,所以有孝親獎學金申請嗎?
你哪來的錢貼進去?
刮刮樂還是賣血賣腎?
: 相關的收據我還有留存
應該用不到。
: 不知道是否哪天辯論時
你想跟誰辯論?
: 我將相關的證據提出之後還需要還錢嗎?
要!
要!
要!
而且你所謂的相關證據影響應該不大。
: 還有銀行一直寄繳款通知書好煩啊
: 我該打電話過去講清楚嗎?
該。
而且搞不清楚的不是銀行,是你。
二月過世,你們不在「三個月」期限內辦理拋棄繼承。
【我記錯的部分已更正】
你們能繼承多少財產,就要處理多少的債務。
而且你們自始至終一定知情,否則債權銀行的債權是可能消失的。
你們可以繼續拖延逃避。
利息只會增加不可能減少。
--
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3.94.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7780863.A.A96.html
1F:推 spirit119:09/07 00:08
2F:推 jevv5213444: 我在學時期有在學校打工所以並不影響我自己這段時間09/07 00:39
3F:→ jevv5213444: 的生活起居09/07 00:39
4F:→ jevv5213444: 我媽媽醫藥費基本上都是保險給付的 所以沒有什麼醫09/07 00:40
5F:→ jevv5213444: 藥費的負擔09/07 00:40
6F:推 jevv5213444: 貼錢那段我可能表達不清楚 是我和我弟弟分別又貼了09/07 00:41
7F:→ jevv5213444: 錢 但也沒有到很多 就差一點點而已09/07 00:41
8F:推 jevv5213444: 辯論就是跟銀行的人呀 上面有提到辯論簡易庭啊 通知09/07 00:43
9F:→ jevv5213444: 書都來了 我還是得到場吧09/07 00:43
10F:→ a9301040: 拋棄是知悉繼承三個月內09/07 00:43
11F:→ jevv5213444: 而且我走的是限定繼承 並不是拋棄 我一直都有在關注09/07 00:44
12F:→ jevv5213444: 這個問題 畢竟跟錢有關09/07 00:44
13F:推 jevv5213444: 抱歉我本來想說把自己狀況打出來 沒想到變成多餘的句09/07 00:50
14F:→ jevv5213444: 子 挖洞給自己跳 讓你誤會了09/07 00:50
15F:→ jim23027: 原po可能不知道支付命令被異議後,視為起訴,所以不知道09/07 00:54
16F:→ jim23027: 起訴後隨即而來就是開庭吧09/07 00:54
17F:→ jevv5213444: 我知道異議之後對方可以起訴 只是我想知道我能不能09/07 01:18
18F:→ jevv5213444: 站得住腳QQ09/07 01:18
19F:推 KKyosuke: 如果你文中貼錢的意思是母親的遺產<喪葬支出那就可以09/07 01:30
20F:→ KKyosuke: 等於就是你們要舉證根本沒有繼承到錢(除了保險費)09/07 01:31
21F:→ KKyosuke: 銀行是一定會起訴的 他們呆帳也要走程序才能消除09/07 01:32
22F:→ jevv5213444: 好的 謝謝09/07 01:41
23F:→ yesohya: 妳應該看她前一篇第二段第一航09/07 02:27
24F:→ yesohya: "銀行部分能夠領出的現金已經領出"09/07 02:27
25F:→ q135q135: 半年期限內辦理拋棄繼承?黑人問號 不懂的事就別亂回答09/07 18:08
26F:→ JustSad: 樓上估狗就能回答怎不跳出來呢?09/07 21:01
27F:→ JustSad: 專業到要估狗找答案的執業律師說說你查到的嘛09/07 21:03
28F:→ jim23027: 但是拋棄繼承,是自知悉得繼承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為之09/07 21:27
29F:→ jim23027: 欸...(菸)09/07 21:27
我記錯或把其他半年期限的誤以為是拋棄期限。
剛剛在忙只開H沒開mo,所以還沒編輯更正。
30F:→ q135q135: 我會建議不懂裝懂的咖小去問谷哥大神 能把我的建議理解09/07 21:45
31F:→ q135q135: 成我需要靠谷哥 這中文理解能力之高 我無法想像 至於09/07 21:45
32F:→ q135q135: 會做酒駕這種垃圾行為的人 會死不認錯倒也可以理解 反09/07 21:45
33F:→ q135q135: 正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嘛 哈09/07 21:45
不要一直拿自己的弱點打別人,我還需要跟你多學學如何天下無敵。
問你有勞保怎麼第三人異議你迴避不敢答。
其他人的問題你不是回答錯誤、回答落漆、就叫別人估狗或說不想免費提供(那你來插什
麼花?)。
自稱執業律師,卻連本文寫無法執行扣薪都看不懂叫他申請扣薪,我們都不好意思回你黑
人問號了。
林北是不是酒駕國家已經懲罰過,不會因此覺得有愧社會,更不會無恥到玩兩帳號搞板友
搞到自己被刪,還有臉一直提醒大家他的蠢。
我們其他人再怎卑劣也幹不出這種下流愚蠢的行為。
那麼閒可以罵罵那個法界敗類,不必跟著我屁股跑。
能讓你一直7pupu,就是我回應逛板的動力XD
我最喜歡看到你沒招只會講酒駕或扮哇哈哈集團強顏歡笑惹!
我如果會介意酒駕被講,會自己說出來嗎= =?
執業律師?
自傲假掰的咖小才會一直7pupu被抓到錯誤,我記錯說錯甚至就是被打臉,更正觀念而已
,不會一直耿耿於懷,或因此想報復糾正我的人。
況且,即使可能是你能糾正錯誤,因人廢言,其他人沒提,我也不會認為你說的對,或覺
得有必要估狗查證。
因為你太專業了XD
34F:推 q135q135: 打這麼一大串 酒駕哥被踩到痛腳哦?一個對自己酒駕行為09/08 00:43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我踩到G點所以一直被尾隨。
酒駕被罰會是我的G點= =?
原來有人繳罰單會羞恥一生,聽說他被告呢XD
35F:→ q135q135: 無反省能力的人 會寫出這麼一大串高端的言論 實在不意09/08 00:43
林北的文章,不必自己一直推文啊!
你推文就落落長這麼崩潰還捧場,我爽啊XD
36F:→ q135q135: 外 畢竟是修練至天下無敵的人啊 佩服佩服09/08 00:43
還是不及師傅您老傢伙臉皮功力的千分之一。
37F:→ q135q135: 發問者就是不懂才會上來po文 竟然有人會認定發問者講的09/08 00:49
38F:→ q135q135: 一定是對的 這人的腦子真是動得非常厲害啊 然而一個不09/08 00:49
39F:→ q135q135: 懂裝懂又中文理解能力不足的人 腦子就算動得再厲害 恐09/08 00:49
40F:→ q135q135: 怕也分辨不出發問者講的是否正確吧09/08 00:49
以上我的智商看不懂你的邏輯。
你估狗完整理一下再發言,我不想用估狗翻譯。
41F:推 v3su: “自稱執業律師,卻連本文寫無法執行扣薪都看不懂叫他申請09/08 01:38
42F:→ v3su: 扣薪”,這就讓我想起一位自稱是律師還說轉跑民訟的,卻不09/08 01:38
43F:→ v3su: 知道債權憑證需要換發一樣......。09/08 01:38
44F:→ v3su: 您這一篇文章,一口氣釣出倆位自稱律師的 XDD09/08 01:39
反正他們也沒秀出過證據,自己喊爽的吧?
45F:→ Hermess: 引戰引起來。請大家注意發言。不要讓訟棍有機可乘。09/08 09:21
訟棍算是「職業」律師吧?
原來如此!
46F:推 q135q135: 對發問者發問的內容全盤接受毫無懷疑的 這真的有思考能09/08 09:55
你是不是一大早喝酒喝ㄎㄧㄤ了?
這裡是批踢踢,不是偵查庭XD
而且偵查庭很多人都在喇叭,還是算呈堂證供哦。
47F:→ q135q135: 力?謝謝房產投資客的提醒 我會避免讓訟棍有機可乘的09/08 09:55
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你很需要大家關注?
1,這篇是我的文章,你是要推文跟幾個人互動?
他們是回答我或回應原po,不是在跟你聊天哈啦。
2,你既然覺得不能全盤接受發文者言論。
幹嘛一直看、一直推,口嫌體正直,身體很誠實?
3,房產投資客這個名詞跟上下文有什麼關係?
我都沒稱呼您老人家天下無敵執業律師了,耍寶?
4,訟棍不會盯上你的,不必一直自己臉上貼金。
我們才是一般人,你是天下無敵執業律師,誰敢?
48F:→ q135q135: 我也會特別注意惡意栽贓污蔑造謠抹黑的咖小的 哈09/08 10:00
這句話你自己留著自己用吧!
不管那篇文章都給不出正確的建議或說明。
只會東扯西扯想找人聊天,有那麼寂寞孤獨哦?
不要一直跳出來打自己的臉陳訴違心之論。
簡單說。
別人指責頂多只是臆測、合理懷疑、或苦無證據。
惱羞成怒開分身、死不承認、扮局外人行跡露餡。
真相只有一個。
事實勝於雄辯。
前面就當大家都在講屁話跟幹話……
「因為批踢踢已經無法給該帳號更嚴厲處分。」
現在不能申請新帳號,我無法超越這個成就。
「如何上站不到數百次當板主被刪除帳號」
如果有開這門課,我一定揪團報名參加XD
49F:推 q135q135: 說著說著惡意栽贓污蔑造謠抹黑的咖小就出現了 反正欲加09/08 13:15
50F:→ q135q135: 之罪何患無辭 已經修練至天下無敵境界的人 偶爾惡意栽09/08 13:15
51F:→ q135q135: 贓污蔑造謠抹黑他人 也只是剛好對吧09/08 13:15
不必假裝7pupu避重就輕回答。
要嘛不回應,怎不管怎回應都還是跳過大家質疑的問題不敢回應呢?
不管是不是被瘋狗咬,我們可是都能回答不會一直跳開避答哦。
52F:推 bassmaster: 有沒有酒駕過跟學術討論一點關係都沒有,君子不以人舉09/08 14:22
53F:→ bassmaster: 言、不以人廢言。討論個問題而已搞成這樣有意思嗎?09/08 14:22
跟人才需要說人話。
跟需要估狗才能專業的偽律師練笑話即可。
54F:推 q135q135: 很沒意思啊 問題在於某些人並非君子 而是不懂裝懂且會09/08 14:37
55F:→ q135q135: 無端惡意栽贓污蔑造謠抹黑 還揚言會以人廢言的咖小 這09/08 14:37
56F:→ q135q135: 種人有能力進行學術討論?我只是單純看不慣有人不懂裝懂09/08 14:37
57F:→ q135q135: 對於莫名其妙被人栽贓抹黑稍微反擊罷了09/08 14:37
有點骨氣跟專業素養很難嗎= =?
我說不懂裝懂,你就學起來後面推文一直用不懂裝懂。
我說咖小,你也馬上照抄推文一直用咖小。
回別人的回文自己跳出來,說莫名其妙被人栽贓?
你是白天喝很多ㄎㄧㄤ到現在還沒醒?
沒有人栽贓抹黑你,你不要誤以為自己是什麼咖!
你來亂推文、回文,才回應你,你不來沒人在乎!
有人呼應你或贊同你嗎= =?
我覺得你可能是忠孝失散多年的親兄弟。
一個自稱中校退,一個自稱執業律師,一樣落漆。
不管是中校或執業律師,也沒高貴到不可一世。
兩人都自以為全世界自己的身份地位最高貴顯赫。
都很會幻想,喜歡找位置自己對號入座後一直亂。
可能有多重人格或喜歡角色扮演,能自嗨能裝死。
忠孝打死不承認自己是忠孝,後來改口是粉絲。
你打死不承認自己與前板主,後來我們看下去。
58F:→ Hermess: 之前jaj12377在組務答辯時也很有意思。一直拿我在西斯版09/09 17:52
59F:→ Hermess: 的言論攻擊我。笑死我了。在西斯版不講西斯言論是要講什09/09 17:52
60F:→ Hermess: 麼啦XD。不過這種做法倒是如出一轍。09/09 17:52
61F:→ Hermess: 反正先以它版言論把攻擊對象抹黑。可能自以為高等。【反09/09 17:53
62F:→ Hermess: 正他身份低微。而我身份高貴所以我栽贓他理所當然。】09/09 17:53
我覺得他們的邏輯都很像。
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點燈。
你們小惡是羞恥,我無恥大惡可以裝死不必面對。
這個板我以前很少發言,沒跟正常人有過節。
唯一能聯想到的關聯性就是當時路過幫打落水狗。
在組務的答辯很瞎還自以為天衣無縫。
好死不死算認識的組務剛好看到我發言問我。
能自婊兩個帳號,需要我們出手去攻擊嗎= =?
宗師級七傷拳就能轟到自己消失在批踢踢的世界。
自己猛攻自己G點,其他人G點在哪一點概念都沒!
其他不說,哪個人回擊他(們)有說謊昧著良心?
一直裝死說謊的人,想跟大家講什麼邏輯道理?
我不知道是不是學法的都喜歡比誰比較精明。
但如果執業律師連一個什麼屁都不是的我都論輸。
我看不懂他到底是想傷害我?還是想讓我高潮?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認知謬誤?
每三句推文,都能找到一句讓我高潮的伏筆XD
不拿專業知識震懾人,而是嗆自己是執業律師?
感覺像打架時說自己以前是武術冠軍一樣威。
阿不就能打贏沒什麼稀奇,打平打輸都落漆丟臉?
挖洞給自己躺,還能洋洋得意這個坑有多大XD
不撂專業法條信服人,而是嗆別人估狗能查證?
感覺像迷路問路你不指,答估狗能證明你知道路。
我這輩子還真是第一次看到執業律師叫別人估狗。
讓敵人吐血三分,讓自己咳血七分的法界宗師吶!
63F:推 v3su: 他非常奇葩,真的,撇掉我法務被拔除,他有辦法跟另一個自09/09 21:03
64F:→ v3su: 稱律師,然後用出三個分身不含前版主(S)本尊,把法律版弄09/09 21:03
65F:→ v3su: 到烏煙瘴氣,還到律師版檢舉我發表的文章,開出三個分身在09/09 21:03
66F:→ v3su: 裡面附和。然後先是嘲笑自己分身、再變成吐槽、然後互相欣09/09 21:03
67F:→ v3su: 賞、再變成互稱大大達人。等到我看見被砍的都是自導自演分09/09 21:03
68F:→ v3su: 身,我實在快吐血09/09 21:03
可能跟忠孝拜同一個火影分身術老師吧?
我見識過忠孝表演……
一群人開轟趴在推文戰起來後互捧吹噓。
你也是仰慕忠孝嗎之類的幹話,鬼都不相信。
自卑心喬裝成自戀,可能現實生活很孤單寂寞吧!
互相吹捧自己本尊的幹話可能連自己都不信!
※ 編輯: JustSad (175.183.94.38 臺灣), 09/09/2019 21: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