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RIKOF (流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親戚不搬走報警趕人最快嗎?
時間Thu Aug 29 18:55:13 2019
我媽是屋主
以前我媽借親戚住一個房間就近照顧外婆
幾年前外婆過世後我媽要她搬走
賴著不走甚至還把後來的房客趕走
我媽跟她沒簽契約
沒跟她收租金
水電瓦斯費她自付這樣
請教下這情況是不是報警最快?
我媽要寫委託書嗎?
換鎖會有強制罪問題嗎?
房子在外地我媽想讓我兄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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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ORIKOF (111.248.128.110 臺灣), 08/29/2019 18:55:41
1F:→ ewings: 也許把照顧外婆的看護費算一算,看顧了幾個月,每月算3萬5 08/29 23:02
2F:→ ewings: ,一次把錢給他,他就會搬走了 08/29 23:02
以前我媽跟舅舅阿姨講好是該親戚負責3餐裡的1餐
她以前還沒照顧外婆就借住我家多年= =
3F:→ maniaque: 所以,你媽自己根本沒有照顧她媽媽,讓她兄弟姊妹來顧?? 08/30 11:15
4F:→ maniaque: 我這樣翻譯,大人您說對不對??? 08/30 11:15
我媽在外縣市 該親戚是負責外婆的1餐
舅舅阿姨住該房屋附近
5F:→ a9301040: 先發存證終止使用借貸,然後訴訟請求搬離 08/30 11:17
6F:→ maniaque: 法律程序上就照上面的吧 08/30 11:32
沒打契約也要走訴訟?
7F:→ maniaque: 而聽起來該房子應該有複數房間,部分出租 08/30 11:32
8F:→ maniaque: 但,說真的,出借人不願意自己出面,讓子女出面當黑臉 08/30 11:33
該房屋所在縣市跟我兄姊同縣市比較近
9F:→ JustSad: 過河拆橋不能自己拆,要假手他人比較有顏面。 08/30 16:29
10F:→ JustSad: 照顧外婆還不叫稱謂,除非是個爛親戚…… 08/30 16:30
11F:→ JustSad: 爛親戚,卻願意照顧外婆,其他人都事業做很大的感覺 08/30 16:31
該親戚沒地方住 不然她哪願意照顧外婆
連她親兒子都不太來看她了難道不爛?
我媽借她住10多年沒感謝還把房客趕走....
※ 編輯: IORIKOF (111.248.129.150 臺灣), 08/30/2019 17:53:37
12F:→ JustSad: 或許有點離題,因為我家族成員眾多什麼妖魔鬼怪都有。 08/30 17:58
13F:→ JustSad: 我納悶不解的是,如果她?那麼爛,你都不想稱謂稱呼 08/30 17:58
14F:→ JustSad: (我也有兩三個這類長輩,我不是直呼其名就是很彆扭 08/30 17:59
15F:→ JustSad: 為何要讓她?負責外婆的一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 08/30 18:00
以前其他舅舅阿姨喬的
16F:→ JustSad: 除非外婆很疼她+她閒閒沒事+寄人籬下=你們順理成章 08/30 18:01
17F:→ JustSad: 即便如此,除非她照料時仍問題很多且你們有抱怨抗議 08/30 18:02
18F:→ JustSad: 否則以前有她顧一餐,其他人減輕負擔壓力是事實。 08/30 18:02
19F:→ JustSad: 簡單說,外婆生前你們不嫌她在,外婆走後你們才嫌她在。 08/30 18:03
她把房客趕走後我媽才嫌的
她不想因為房客每月多付幾十塊水電費...
※ 編輯: IORIKOF (111.248.129.150 臺灣), 08/30/2019 18:13:53
20F:→ JustSad: 不能因為她爛、你們不喜歡她,就否決她以前的利用價值。 08/30 18:06
21F:→ JustSad: 她更可能因為知道這一點大家心虛,所以才敢放肆無忌憚。 08/30 18:08
22F:→ JustSad: 真的工資餐費算一算(不必全薪,只有一餐可議價。) 08/30 18:10
23F:→ JustSad: 付給她一定比看護便宜划算,她有一筆錢拿,你們送走她。 08/30 18:12
24F:→ JustSad: 如果你們不想吐這筆消災解厄,就只能走法律途徑。 08/30 18:12
以前講好該親戚負責一餐她也同意= =
外婆喪葬費剩下她全拿為此她還跟其他舅舅阿姨翻臉...
會再商討看老媽想怎麼解決
※ 編輯: IORIKOF (111.248.129.150 臺灣), 08/30/2019 18:20:50
25F:→ ewings: 還包餐喔?一個月付他3萬五可能還不夠喔 08/30 18:28
真要算她還欠我媽
我媽以前借她幾十萬沒還連本帶利她還要倒貼
就算1個月3萬5其他舅舅阿姨不用分擔嗎
※ 編輯: IORIKOF (111.248.129.150 臺灣), 08/30/2019 18:57:23
26F:→ JustSad: 其他舅舅阿姨可以逃避不用分擔 08/30 19:11
27F:→ JustSad: 他們又不在乎她是不是搬走,何必面對? 08/30 19:11
28F:→ JustSad: 其他房客的水電要她付,她當然趕人有錯嗎? 08/30 19:12
不是其他房客水電她付 是費用平分 不是套房沒獨立電表
29F:→ JustSad: 佛心都未必願意幫陌生人負擔水電費了 08/30 19:13
30F:→ JustSad: 你說她是爛人,為何你們會天真覺得她願意? 08/30 19:13
31F:→ maniaque: 1.這位您口中的親戚,是否為令外婆的直系卑親屬??? 08/30 20:31
32F:→ maniaque: 也就是跟你媽媽舅舅阿姨等,為兄弟姊妹?? 08/30 20:31
33F:→ maniaque: 若是否? 那....他並沒有照顧令外婆的法定義務,沒錯吧?? 08/30 20:32
34F:→ maniaque: 2.再者,他借住你家,跟照顧令外婆,是兩回事,沒錯吧?? 08/30 20:32
35F:→ maniaque: 她親兒子不太來看他,跟她爛不爛有什麼關係呢??? 08/30 20:33
36F:→ maniaque: 你是沒看過,人很好,但子女不孝的案例嗎??? 08/30 20:33
她跟配偶分居後就沒看過小孩 小孩長大當然不太看她 她配偶沒反對探視小孩
37F:→ maniaque: 難道你認為某人對人人人好,子女就是一定會孝順嗎??? 08/30 20:34
38F:→ maniaque: 那我再問啦,那位親戚的身分.到底是位在哪個位階? 08/30 20:35
39F:→ maniaque: 只看妳們一直對他計較,不是嗎?? 08/30 20:35
40F:→ maniaque: 而且,房客用的水電,妳們也要那位親戚全額負擔,對吧? 08/30 20:36
41F:→ maniaque: 房租妳們收,水電他負責扛? 真的一個月只有幾十塊??? 08/30 20:36
阿 我不是說水電費她獨自付 是水電費她跟房客平分
水電費她每月因此多分幾十塊 我表達得不好
42F:→ maniaque: 他欠你媽的錢? 去討啊....真有趣了.... 08/30 20:37
43F:→ maniaque: 法律程序走一走,有什麼困難?? 08/30 20:37
44F:→ maniaque: 是不是怕在親戚面前,落個欺負可憐親戚的臭名聲??? 08/30 20:38
我媽覺得她搬走就算了
※ 編輯: IORIKOF (111.248.129.150 臺灣), 08/30/2019 20:57:27
45F:→ sindyevil: 有沒考慮乾脆賣掉這房子? 08/30 21:00
我媽沒考慮賣房
46F:→ flyiii: 不用管酸言酸語,就上面說的發存證信函打訴訟官司 08/31 21:44
好的大大 了解
※ 編輯: IORIKOF (114.37.238.108 臺灣), 09/01/2019 10:49:29
47F:→ yesohya: 對了 要是對方認為雖然他只提供一餐但是做了實質上的看護 09/01 13:15
48F:→ yesohya: 也是可以告他兄弟姐妹要錢的 09/01 13:16
49F:→ JustSad: 不管大家是否不贊同,一碼歸一碼,儘量別走訴訟。 09/01 14:38
50F:→ JustSad: 1,未來彼此間仍可能有繼承關係,先撕破臉以後更慘。 09/01 14:40
51F:→ JustSad: 你們可以拋棄他那部分,但他未必願意拋棄你們這部分。 09/01 14:40
52F:→ JustSad: 但也不是無解,只是會處理的很麻煩。 09/01 14:41
53F:→ JustSad: 2,不走訴訟,兩邊都只是似懂非懂也不會刀劍相向。 09/01 14:42
54F:→ JustSad: 發存證打訴訟,除非他蠢又吃素,否則也會打聽諮詢。 09/01 14:43
55F:→ JustSad: 大家局外人推文提到的,他是當事人,比我們清楚始末。 09/01 14:44
56F:→ JustSad: 你們可以依法請他搬離,他一樣可以依法追討索償。 09/01 14:45
57F:→ JustSad: 除非他無法提出相關證明,或超過法律追訴期。 09/01 14:46
58F:→ JustSad: (爛人都會有一套奇怪的自保概念,會留奇怪的籌碼。) 09/01 14:47
59F:→ JustSad: 3,水電的部分不管你們怎麼切,他增加負擔=幫房客分擔。 09/01 14:49
60F:→ JustSad: 不是這個問題,你們好像也能相安無事,才是導火線吧? 09/01 14:51
61F:→ JustSad: 裝一個分電表的成本精力應該比跟親戚法院廝殺划算吧? 09/01 14:52
62F:→ JustSad: 或許你媽媽也想藉機讓他離開,但前因看起來…… 09/01 14:53
63F:→ JustSad: 阿姨舅舅不可能佛心拿錢出來,你媽媽只能啞巴吃黃蓮。 09/01 14:54
64F:→ JustSad: 如果他願意離開,或你長輩能處理,怎會變成兄姐當壞人? 09/01 14:55
大大說得懂了 會跟老媽商量作法
※ 編輯: IORIKOF (114.37.238.108 臺灣), 09/01/2019 20: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