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n123362 (早知如此..)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當下和解,事後被報警
時間Mon Aug 19 20:43:02 2019
家母前陣子在高速公路上匝道時,因過於疲憊與塞車
不慎煞車沒踩死,怠速撞上前車
當下家母和對方都靠邊下車
家母表示希望能報警,並交由保險公司第三人責任險處理
但對方表示自己非常趕時間,賠2000元當板烤費,不需要報警
家母隨即掏出2000元來,覺得這是一場大事化小的車禍
當下對方也表示沒關係,這樣就可以了
然後等對方上車離去後,家母才上車跟著離去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
但今天收到國道警察的掛號信
要請家母去做筆錄
和警察通過電話後,警察表示對方也許是打算出險,所以來報警
家母覺得錢也按照對方要求賠了,事情應該已經結束了
就算現在來報案,也無法證明對方的車傷是當時撞壞的
看了一下行車記錄器,看不到對方保險桿
因此也不清楚當下對方受損多嚴重
但至少能看到對方先上車走人,我媽才跟著走
目前我媽是考慮等對方提出證據證明車傷是當下車禍撞出來的
但也擔心是否有其他法律責任? 請各位板友們給予一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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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好歹錄個音或隨手寫個和解的書面 08/19 20:52
2F:→ maniaque: 也順道拍個幾張照片.... 08/19 20:52
老人家可能沒想那麼多,不過那不是藉口...
只能說讓老人家學一次乖
※ 編輯: sean123362 (118.166.98.220 臺灣), 08/19/2019 20:54:48
※ 編輯: sean123362 (118.166.98.220 臺灣), 08/19/2019 20:57:03
3F:→ justicesword: 有錄到給錢嗎 08/19 21:05
4F:→ JustSad: 當下和解如果沒有警察在場公證,後遺症很多…… 08/19 22:14
5F:→ JustSad: 真趕時間,至少拍照、交換名片,才能利於舉證說明。 08/19 22:15
6F:推 higger: 對方有否認收2000這件事嗎?他可能事後覺得2000不夠而已 08/20 00:41
7F:→ saltlake: 反正實務上本來就是一堆"後來越想越不對勁" 08/20 06:45
8F:→ maniaque: 民事是下好離手,起手無回的啊 08/20 13:13
9F:→ maniaque: 只是都沒有錄個音還是拍個照,人家現在反悔,看怎辦呢~~ 08/20 13:13
10F:推 KKyosuke: 人家不承認已經和解的話沒轍 08/20 13:14
11F:→ g243536: 對方只是要出險去備案 影片留存好 不就好了 08/20 21:40
12F:→ maniaque: 樓上,出險後,保險公司取得代位求償權,接著找誰討債呢? 08/21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