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職業被告)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沒板主是否請組務代管,恢復噓文?
時間Fri Aug 9 07:45:38 2019
感覺上最近外星人很多,如果無板主執行版務工作揪出外星人,至少可以聯合大家的力量噓到外星人崩潰XD
訴求1,請組務在板主出現前代管版務工作。
訴求2,請恢復法律板的噓文功能。
話說前板主雖然被砍除帳號,但仍有其他帳號苟延殘喘等待機會想自爆的感覺。
如果挑戰前板主的諸位稍有空閒,建議你們去申請登記板主,就能有機會出現精彩大結局哦!
我最喜歡看那些假仁假義假鬼假怪的偽君子自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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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完整看完小笠原祐子五片,
沒資格說自己看過日本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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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assmaster: 原來你還有其他簽名檔哦== 08/09 09:08
2F:→ Lailungsheng: ...幹...我真的去GOOGLE...嚇死寶寶了.不開放噓不行 08/09 09:42
3F:→ KKyosuke: 噓文不重要 08/09 10:25
4F:推 bassmaster: 我也覺得噓文沒必要= = 08/09 10:36
5F:→ bassmaster: 反倒是覺得最近討論法條法理的推文變少了,變得很像道 08/09 10:37
6F:→ bassmaster: 德勸說板,所以希望能針對這點去立規範讓討論圍繞罰綠 08/09 10:38
7F:→ bassmaster: *法律 08/09 10:39
8F:推 Lailungsheng: 發問的問題不是法律.又要規範回文在法律...無解 08/09 10:40
9F:推 Lailungsheng: 例如上一篇.如何用法律回文? 08/09 10:42
10F:推 bassmaster: 感覺來這邊發問的大部分也都是他們對各種法條不了解 08/09 10:47
11F:→ bassmaster: 上面那篇也是希望我們針對相關規範條例做解釋吧 08/09 10:47
12F:→ bassmaster: 比如說他內文提到的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08/09 10:49
13F:→ bassmaster: 一般民眾看到法條一章一大串就頭昏眼花了,更何況是要 08/09 10:50
14F:→ bassmaster: 針對法條內常出現的重點、爭點去做思考。 08/09 10:51
15F:→ bassmaster: 當然也偶而會有因為心情不美麗就想讓對方吃官司的文章 08/09 10:51
16F:→ bassmaster: 但我覺得只要解釋法條後冷漠對待即可,沒必要挑起情緒 08/09 10:51
17F:→ bassmaster: 引起爭端,對我們、對他都沒好處 08/09 10:52
18F:推 Lailungsheng: 不不不.職災後得了糖尿病...我覺得要先教育醫療觀念 08/09 10:53
19F:→ Lailungsheng: 而不是法律觀念QQ" 08/09 10:53
20F:→ JustSad: 我想噓的主要是那個假參選真募款的假道學。 08/09 10:54
21F:→ JustSad: 其次是教育訓練自以為大咖下榻想告人的武林奇才。 08/09 10:55
22F:推 bassmaster: 我對醫學是真正的一竅不通...所以也沒有想要針對這個 08/09 10:55
23F:→ bassmaster: 點討論XD 08/09 10:56
24F:→ JustSad: 不必精通醫學,我也沒針對十字韌帶的部分。 08/09 11:03
25F:→ JustSad: 但糖尿病=慢性病,台灣目前並無職業造成慢性病的概念。 08/09 11:05
26F:→ yesohya: 反正職災要有醫師認定法律見解就叫她先去找醫師開證明 XD 08/09 12:33
27F:→ jim23027: 其實台灣有因為職業導致慢性病的案例,最著名的RCA案就 08/09 12:51
28F:→ jim23027: 是了=.= 08/09 12:51
29F:推 cccwei: 現在應該卡在群組的前板主褫奪公權案吧 QQ 08/09 12:57
30F:推 spirit119: 是卡在沒新版主,有版主就能開關功能 08/09 13:14
31F:→ cccwei: 我就是說新板主程序沒繼續跑的原因.... 08/09 13:27
32F:→ cccwei: 寫信問小組長,回覆是要等前板主所有案件處理完才繼續... 08/09 13:28
33F:→ yesohya: 會不會先過年啊 XD 08/09 13:40
34F:推 v3su: 我手上是有“疑似”未砍的分身帳號XDD,就之前違反律師法當 08/09 14:02
35F:→ v3su: 證人,事務官有給我看、問我認不認識。另外就是他被報案, 08/09 14:02
36F:→ v3su: 版友也有給我看偵查佐給的資訊。然後版友出庭,檢察官也有 08/09 14:02
37F:→ v3su: 給另幾個ID 問認不認識 08/09 14:02
38F:推 v3su: 個人是覺得他要自爆沒差,反正真的被提告了。說他被告還不 08/09 14:05
39F:→ v3su: 當一回事,版友出庭傳票、報案三聯單就真的都有,還在那皮 08/09 14:05
40F:→ v3su: 皮說要截圖= = 08/09 14:05
41F:→ saltlake: 另外,電鍍工罹患慢性支氣管炎 08/09 16:28
42F:→ JustSad: sorry,可能我認知有誤= = 08/09 16:31
43F:推 algorithm: 明明就學術討論板...我看隔壁會計、經濟板都滿正常的, 08/09 17:30
44F:→ algorithm: 而這裡射後不理的文章不少,空有文章形體而無討論之實 08/09 17:32
45F:→ algorithm: 退步來看股票或選擇權板,用推文討論的風氣也是不錯。 08/09 17:33
46F:推 IanLi: 為了噓文而噓文真的沒必要 08/09 17:36
47F:→ saltlake: 用推註文討論的問題是,後人不方便找相關討論串 08/09 18:08
48F:→ yesohya: 因為來這很多不是想討論 是想討拍或省律師費 08/09 19:18
49F:→ yesohya: 聽到不想聽的就........當然不像學術討論板 XD 08/09 19:19
50F:→ Hermess: 嗚嗚。我對噓文有陰影。之前有同一人花了幾個小時給我90 08/09 22:10
51F:→ Hermess: 多個噓。 08/09 22:10
52F:→ JustSad: 樓上出來當板主壓壓驚啊! 08/09 22:16
53F:→ andybg: 我是覺得J大有些回文的文字情緒不好,單純回法律見解,其實 08/09 23:24
54F:→ andybg: 不太需要用情緒性口吻 08/09 23:24
55F:→ andybg: 像有段回→ JustSad: 媽的一群天兵有病還跑來上班害人害己 08/09 23:25
56F:→ andybg: 這樣真的沒必要~~ 08/09 23:25
57F:→ Hermess: 才不要。版主是無薪管理職。我平常管公司至少還有錢拿。 08/09 23:41
58F:→ JustSad: 因為我以前就遇到過這種天兵,講不聽害人害己。 08/10 00:03
59F:→ JustSad: 告訴他們不能幹嘛,他們就幹嘛搞到自己受傷停機。 08/10 00:04
60F:→ JustSad: 要死可以,不要造成我們其他人的負擔嘛! 08/10 00:04
61F:→ q135q135: 台灣目前並無職業造成慢性病的概念?黑人問號 08/10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