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cl (有夠難)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日本人的訴訟相關文書寄送問題?
時間Sun Aug 4 15:09:59 2019
我們有一份提存通知書要寄給外國人
請問是依照在民事訴訟法145條提到的
"於外國為送達者,應囑託該國管轄機關或
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機構、團體為之。"
如果是日本人的話(是有住址但不知對否)是請日本交流協會代為送達嗎?
或是有更快的方式嗎?
請問各位先進有相關經驗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79.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4902601.A.3F7.html
1F:推 KKyosuke: 訴狀的話印象中是具狀請法院協助送達。 08/04 16:56
2F:→ KKyosuke: 之前同事有處理過家事案件印象中是這樣處理的 08/04 16:57
3F:→ KKyosuke: 自己寄去可能會不生法律上送達效果。 08/04 16:59
4F:→ alancl: to KK大 因為是提存通知書 所以想說有無更快的方式~ 08/04 20:34
5F:→ alancl: 例如 直接以提存所貼公告的公式送達? 08/04 20:44
6F:推 spirit119: 當事人沒來出庭的話,到時候判決可能沒辦法去日本執行 08/04 21:05
7F:→ alancl: to s大 判決已確定了~就是剩提存要走想說能否加快速度 08/04 21:27
8F:推 KKyosuke: 因為無邦交也無法律互助關係 日本不承認我國的公示送達 08/05 09:10
9F:→ KKyosuke: 你走公示送達只在我國生送達效力.. 08/05 09:10
10F:→ alancl: to KK大 了解 我們再研究看看 謝謝!! 08/05 14:39
11F:→ yesohya: 都到最後一個步驟了 急事緩辦穩穩的辦好不是很好? 08/05 16:58
12F:推 KKyosuke: 訴訟的時候對造在台灣沒有訴訟代理人嗎..? 08/05 18:07
13F:→ alancl: 補充一下背景 這是變價分割判決確定後 剩下的後續工作 08/05 20:57
14F:→ alancl: 因為律師不想繼續弄 所以只能找代書幫忙 但代書不熟 08/05 20:58
15F:→ alancl: 日本人是繼承人之一 所以當初律師送達的方式拖了超久 08/05 20:59
16F:→ alancl: 清償提存的金額一堆繼承人分下來 每個人都蠻少的 08/05 21:00
17F:→ alancl: 所以那些繼承人不太會花錢再訴訟 08/05 21:01
18F:→ alancl: 目前只要取得提存證明就可以結束了 但是律師的方法超久 08/05 21:03
19F:→ alancl: 想看看依民事訴訟法的囑託送達 或雙掛號以為送達 能否加快 08/05 21:06
20F:→ Afun2009: 有句話叫「吃快弄破碗」(台語)...參考看看。 08/06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