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verlanding (想飛)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地方法院刑事庭的期日種類為"調查"?
時間Wed Jul 31 13:49:02 2019
朋友因轉讓二級毒品而被起訴,
地方法院刑事庭寄來開庭通知,
期日種類是"調查",不是"準備",
請問各位達人,這是什麼程序?
法官會如何進行,被告要準備什麼?
感謝LAW板!!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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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ckido: 通常是延押訊問 大概準備些想具保責付出去的理由吧 07/31 14:29
2F:→ neverlanding: 朋友在地檢署那以三萬元交保,沒有被羈押耶... 07/31 14:37
3F:推 v3su: 指的是,尚有疑點需要進行調查。例如毒品來源、藥頭、自己製 08/01 00:00
4F:→ v3su: 造販賣轉讓、自己取得轉讓、轉讓給哪些人、販售給哪些人…… 08/01 00:00
5F:→ v3su: 等等。如果依照調查而言,就表示偵警有掌握到新證據補充給法 08/01 00:00
6F:→ v3su: 官,才會變成調查而非正式進入準備程序庭 08/01 00:00
7F:→ neverlanding: 了解,謝謝v大解惑!! 08/01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