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o1916 (Cha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過失傷害請教
時間Tue Jul 30 08:54:55 2019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02/2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左手腕扭傷、左膝擦挫傷(有驗傷)
對方機車:鼻骨裂、腳腕扭傷(有驗傷、對方自述,診斷書我沒看到)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當場製作筆錄,現場並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強制責任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強制責任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均無第三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事發經過#
行駛T字無號字路口,我行駛於機車道對方突然出現我車道上急停,導致我反應不及撞上
。(對方路口有畫「停」字標誌)
https://imgur.com/ilBkRpI
初判表#
我方:行至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慢行肇事致人受傷。
對方:行至無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標線「停」字指示行駛肇事致人受傷。
受傷部分&車損#
目前醫藥費部分不多,機車車損報價約2萬3(前叉歪掉導致車損金額較高)。
六、問題:
事發&事後#
事發當下對方告知是為了閃避對向轉彎車導致她急停於我車道
事後請對方與我一同至車廠看車子狀況準備維修
被對方拒絕,告知肇責未釐清,為何要看車
事後車子我因上下班需求先行維修,繳清費用後再聯繫對方也是無解,表示肇責未釐清
後續我方聲請調解,對方母親出席,不看初判表
提出和解方式為[我方賠償對方一萬五,對方不負擔我這邊任何費用]
我方無法接受,故調解失敗
並且對方告知會向我提出刑事過失傷害
並再我強制險出險後傳了下列訊息給我
https://imgur.com/a/rPmAXf1
考慮的做法#
目前已互告過失傷害,且已收到偵查庭傳票
想請問各位先進在此狀況下我能怎麼做呢
調解過程中因對方情緒控管問題,當下調解委員是將我們各自分開
對方任何文件(包含診斷書、薪資證明...)文件我都沒看到
猶如對方簡訊中提到她薪資一周約我半月薪(實際狀況未知)
1.申請薪資損害時,是否能請她提供相關勞保or所得稅證明呢?
2.已收到偵查庭傳票,請問當下我應如何答辯呢?
3.就路權來說,是否我路權較大呢
以上麻煩大家,第一次遇到這個狀況
實在摸不著頭緒,再麻煩各位給予建議與指教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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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zoin: 1.可 民事庭 求償要提出證明 2.問啥就說實話 3.做車鑑07/30 09:02
2F:→ zoin: 調解就是各說各話 看誰大聲誰怕麻煩 初判就是參考用..07/30 09:04
3F:→ zoin: 車損會有折舊 家人車禍我覺得互有過失結果對方咬死初判無責.07/30 09:07
4F:→ zoin: 被要了2萬修車 家人怕事就賠錢了事 傷勢雙方都不嚴重..07/30 09:09
好的,謝謝Z大
5F:→ maniaque: 互相傷害吧,無號誌雙方均有肇事責任,他有"停"的強制07/30 12:35
6F:→ maniaque: 所以比例是你3他707/30 12:35
調解委員也是這樣說,但對方不認同不接受
唉唉
※ 編輯: woo1916 (114.47.26.128 臺灣), 07/30/2019 18:25:00
※ 編輯: woo1916 (1.174.56.243 臺灣), 07/31/2019 18:17:18
7F:推 spirit119: 互告就是雙輸 07/31 20:03
8F:→ spirit119: 誰輸得少一點而已 07/31 20:04
9F:推 dewi5566: 基本上互告即雙輸,雙方都有受傷均提刑事訴訟的話 08/14 15:58
10F:→ dewi5566: 又無和解,兩方都可能會被判過失傷害罪成立 08/14 15:58
11F:→ dewi5566: 就那張事故現場圖判斷你的路權應該是比較大 08/14 16:02
12F:→ dewi5566: 但無論大不大,在仍負有過失責任的前提下即使只有3成 08/14 16:02
13F:→ dewi5566: 過失傷害罪仍會成立的喔! 即所謂雙輸 08/14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