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ycindy (yay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肇事逃逸 與 受傷
時間Mon Jul 1 23:55:37 2019
大家好 , 請教:
最近發生 兩台機車, 輕微機車擦撞, 但雙方機車只掉漆, 雙方也沒有倒下
只是那時有火氣發生口語爭辦谁對谁錯, 我有問對方是否有受傷, 對方也沒說
這樣子我就騎機車走了!
不料, 過幾天對方去報警告我肇事逃逸, 目前想問:
(1): 對方提告 肇事逃逸, 如何確認對方受傷 與此案件有關聯?
若無關連就瞎扯, 會不會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之罪?
如何 去舉證這方面證據?
以上 , 是針對可能明明跟案件沒相關的受傷,硬凹出受傷,而去濫訟(碰瓷事件)
被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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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49.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1996539.A.76D.html
1F:→ justicesword: 不會,警詢筆錄本身用意就是在紀錄受詢問人的陳述, 07/02 00:13
2F:→ justicesword: 沒有登載不實的問題。 07/02 00:13
3F:→ joycindy: 那受傷部分, 如何舉證對方是造假?或跟此案件無關? 07/02 00:23
4F:→ a9301040: 兩方車輛碰撞點、範圍程度,對照受傷位置、嚴重程度。 07/02 09:41
5F:→ a9301040: 但是小破皮小擦傷也是受傷,然後你就據實說有問有無受 07/02 09:41
6F:→ a9301040: 傷對方未答 07/02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