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0209 (a-la)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限定繼承跟拋棄繼承的問題
時間Wed Jun 19 16:21:26 2019
※ 引述《ala0209 (a-la)》之銘言:
: 我上網看了兩種差異
: 舉例,長輩債100萬,遺產20萬
: 限定:還了20萬,並出示財產清單,80萬不必還
: 拋棄:不繼承遺產也不用還債
: 我的疑惑是...
: 那不就有負債就拋棄
: 負債還得起還有剩就限定
: 會有人像上方舉例一樣嗎?
: 還完不夠再出示財產清單
: 這樣好像自找麻煩
: 還是即使是像這種舉例清況
: 限定還是有什麼好處嗎?
: 想請教大家一下,謝謝
謝謝大家的回覆
後來是辦了拋棄繼承
但我還有疑問
去世的是我婆婆的爸爸
婆婆的五個兄姊妹都拋棄繼承了
我先生也拋
連我小孩也要拋?
這也牽扯太多人了吧..
我查網路..
依民法第1138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
2.父母(不含繼父母)。
3.兄弟姊妹(1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2其子女無繼承權)。
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那1.直系血親卑親屬拋完不就2.父母拋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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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ndybg: 妳先生跟小孩不用 他們的繼承權是來自你婆婆 你婆婆拋棄 Y 06/19 17:05
2F:→ andybg: 這條血緣下來的 繼承權就沒了 06/19 17:08
3F:推 saur176: 只要是1138、1140都要拋。就看看法院可否大家一起共同辦 06/19 17:08
4F:→ saur176: 理拋(只要了1000),不肯的話費用就是N*1000。另外拋了只 06/19 17:08
5F:→ saur176: 要動用被繼承人的錢,包含喪葬費等,都有機會吃官司。 06/19 17:08
6F:推 stevenchiang: 婆婆那輩都拋光就會輪到你先生那輩要拋 06/19 17:11
7F:推 saur176: 更正:1140在不用。 06/19 17:11
8F:→ stevenchiang: 1176第5項 06/19 17:11
9F:→ stevenchiang: 通常法院都會准各順位一起拋,只是寫狀時排列要注意 06/19 17:12
10F:→ stevenchiang: 前順位的放前面,後順位的放後面,第一順位的也要注意 06/19 17:12
11F:→ stevenchiang: 你婆婆那輩放前面,你先生那輩放中間,你兒子那輩後面 06/19 17:13
12F:→ yuusnow: 婆婆那輩拋完就輪到你先生那輩,他們也拋完就輪到你先生 06/20 13:18
13F:→ yuusnow: 的小孩那輩,如果他們也拋完後面還有就繼續。沒有就是輪 06/20 13:19
14F:→ yuusnow: 到你婆婆的爺爺奶奶,已過世就輪到你婆婆的伯叔姑。 06/20 13:19
15F:→ yuusnow: 牽扯太多人只是因為你先生的外公是高壽。 06/20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