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0209 (a-l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限定繼承跟拋棄繼承的問題
時間Thu Jun 13 15:20:19 2019
我上網看了兩種差異
舉例,長輩債100萬,遺產20萬
限定:還了20萬,並出示財產清單,80萬不必還
拋棄:不繼承遺產也不用還債
我的疑惑是...
那不就有負債就拋棄
負債還得起還有剩就限定
會有人像上方舉例一樣嗎?
還完不夠再出示財產清單
這樣好像自找麻煩
還是即使是像這種舉例清況
限定還是有什麼好處嗎?
想請教大家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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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其實我看不懂你的問題? 06/13 15:26
2F:→ KKyosuke: 限定繼承的意思就是避免繼承遺產沒多東西反而多了一堆債 06/13 15:27
3F:→ KKyosuke: 但是如果債擺明比遺產多 為了省事可以直接拋棄 06/13 15:27
4F:→ KKyosuke: 也不用去計算還債比例等等花一堆心力做白工 06/13 15:28
5F:推 taoist9999: 民法第1148條概括繼承、有限責任,要向法院陳報遺產清 06/13 16:03
6F:→ taoist9999: 冊、搜索債權人,清算被繼承人之積極財產及消極財產 06/13 16:03
7F:→ taoist9999: 的程序並不是哪麼簡單的。 06/13 16:03
8F:→ taoist9999: 民法第1174條拋棄繼承,要處理的程序相對簡單多了。 06/13 16:04
9F:→ taoist9999: 如果很確定被繼承人的債務遠大於遺產的話,繼承人選 06/13 16:05
10F:→ taoist9999: 擇拋棄繼承,可以省下很多麻煩。 06/13 16:05
11F:推 KHlawtel: 看負債確不確定比較多,確定當然就拋棄,一張紙給債權 06/13 16:24
12F:→ KHlawtel: 人、執行法院看,免生麻煩。但是很多情況是不知道有負 06/13 16:24
13F:→ KHlawtel: 債的… 06/13 16:24
14F:推 saur176: 其實蠻多案例拋棄後來都後悔的,地籍清理突然就多了上億 06/13 22:19
15F:→ saur176: 的土地、未知的財產,未知的保險等。 06/13 22:19
16F:→ saur176: 會和銀行借錢然而負債的人,不代表身上沒資產。 06/13 22:19
17F:推 KKyosuke: 會這樣只代表跟被繼承人的感情太差了吧orz 06/13 22:58
18F:推 dd525252tw: 其實拋棄繼承跟限定繼承主要的實益在於 拋棄繼承可以 06/14 04:33
19F:→ dd525252tw: 一勞永逸 而限定繼承 要一一抗辯說明遺產不敷供債務 06/14 04:34
20F:→ dd525252tw: 所使用 06/14 04:34
21F:→ kaky: 限定繼承你向法院陳報財產清冊就可以了 06/14 16:14
22F:→ kaky: 除非你故意隱匿要不沒什麼複雜 06/14 16:14
23F:推 KKyosuke: 看負債複雜程度 債權人一多就麻煩 06/14 20:19
24F:→ a9301040: 而且還有先後出現的問題,如果沒有完足程序,未必受保 06/15 00:23
25F:→ a9301040: 障 06/15 00:23
26F:噓 cute101037: 拋棄繼承後,要小心,別去花被繼承人的錢。 06/18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