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jlo (小羅)
看板LAW
標題[請益] 交往三年,買一隻iPhone Xs 256G後不聯絡
時間Sat May 25 09:55:51 2019
問題: 請問與女方交往了三年,口頭同意歸返剛買的手機
(但皆無法聯繫上)
方案一. 至對方區域警察局報案,請對方出面
方案二. 發送Email聯絡(內容: 手機歸還)
或學校的同事(不知道會不會涉及個資法相關)
內容:
女方是高中英文老師(有到學校接送過她, 幾乎每次出遊
都是我到她家接送)
一年含出國約出遊30幾次(幾乎都是我負擔交通食宿費)
(打手機電話也沒接過,都是用Line聯絡)
為了增進關係(因為手都沒牽過),三月份時,
買了一隻四萬多的iPhone Xs 256GB 給女方用,
(用公司發的生日SOGO禮券+刷卡)
但女方堅持刷卡部分要用她的信用卡刷,我用匯款的給她,
四月份兒童節連假到日月潭及墾丁出遊, 想牽手時,
女方都刻意避開(手插口袋等等),
旁人都開始在譏笑女方像是把人凱子一般(載她到處遊玩),
然而她也只顧著拿著手機自拍,路人主動想要幫我跟女方
合照都被她拒絕,此時我也開始懷疑對方的態度,
後來我在墾丁回程時要求歸還手機,結果她說
手機沒有訂契約之類的協議,無須歸還,
還提出要到警察局,我停下車示意要求歸還手機,女方
回覆同意歸還,但須回到家時再歸還,後來協議只送她到,
我家所在的縣市交流道,她再坐國道客運回去,離開時,
女方說我們都累了,雙方想想後再決定要如何,
結果隔兩天(4/9)打電話跟Line都無法聯繫上,
今天(5/25)再次打電話跟Line,還是無法取得聯繫,
不知道這種情形可以報案?(詐欺?)
請法律前輩大大指點迷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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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這完全是你心甘情願的贈與 05/25 10:00
2F:→ justicesword: 這跟警方沒什麼關係了 05/25 10:02
3F:噓 KKyosuke: "交往"三年還是"認識"三年.. 05/25 10:03
4F:→ justicesword: 你只能打民事,但這是一筆爛帳 05/25 10:06
5F:→ ReallExin: 交往三年沒牽過手是... 05/25 10:17
6F:→ arait: 幫QQ 不過這感覺還在追求階段而已 05/25 10:36
7F:→ taoist9999: 你們是認識三年吧? 05/25 10:45
8F:→ taoist9999: 這就贈與啊! 05/25 10:46
9F:推 Nipperdey: 贈與。結案 05/25 10:46
10F:→ labil01: 有雙方合意契約成立,甲方贈送手機1只,乙方應履行牽手 05/25 10:47
11F:→ labil01: 債務??。 即使有也是自始無效.... 05/25 10:47
12F:推 taoist9999: 你雖然作夢作了三年,但對方也陪你作了三年的夢了。 05/25 10:47
13F:→ labil01: 補充:這不是法律問題,請移駕B&G版 05/25 10:50
14F:推 taoist9999: 建議不要想著怎麼討回公道,愈想你會愈難過。趕快從這 05/25 10:50
15F:→ taoist9999: 段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的愛情裡放自己自由。 05/25 10:50
16F:→ maniaque: 幫工具人年資的原PO QQ 05/25 10:51
17F:→ maniaque: 幫工具人3年年資 的原PO QQ 05/25 10:52
18F:→ maniaque: 你怎會有 交往三年 的錯覺呢??? ^_^ 05/25 10:52
19F:推 taoist9999: 我國法律及審判實務,沒有針對所謂的「愛情詐欺」( 05/25 10:59
20F:→ taoist9999: 假裝交往,藉此來從對方獲贈財物)有可以處罰或請求 05/25 10:59
21F:→ taoist9999: 賠償的規定或案例。 05/25 10:59
22F:推 taoist9999: 你遇到的這種算好的了。報紙新聞上的辣妹投資詐騙集 05/25 11:03
23F:→ taoist9999: 團才狠,見沒幾次面,就要求對方要拿一堆錢買什麼或 05/25 11:03
24F:→ taoist9999: 投資什麼的。 05/25 11:03
25F:推 taoist9999: 對方好歹陪你出遊三年,當作對方的酬勞好了,外面純 05/25 11:05
26F:→ taoist9999: 伴遊不作S,費用也很高。 05/25 11:05
27F:→ taoist9999: 這樣子講,你心情會比較好一點嗎? 05/25 11:06
28F:→ maniaque: 愛情詐欺好歹還有讓當事人 陷入愛情的錯覺....反觀本案? 05/25 11:09
29F:推 taoist9999: 台灣有那種走高級路線的伴遊經紀公司,吃高檔餐廳, 05/25 11:16
30F:→ taoist9999: 還送禮物,還得付對方的伴遊費咧。手要不要讓你碰? 05/25 11:16
31F:→ taoist9999: 還得看對方心情(有錢就有心情)。 05/25 11:16
32F:推 IS0987: ..................... 05/25 12:14
33F:→ IS0987: 傻眼 05/25 12:15
35F:推 alog: 1. All together 版 => 講白了各取所需 你想什麼樣的人會在 05/25 12:54
36F:→ alog: 這裡 05/25 12:54
37F:推 alog: 2. 雖然說投資婊子有去無回 但有時候自身要先檢討你的交友 05/25 12:55
38F:→ alog: 價值觀怎麼會是這樣 05/25 12:55
39F:→ alog: 3. 跟這個比起來... 好像一隻手機有沒有歸還..嗯 05/25 12:57
41F:推 higger: 新竹今天天氣不錯... 05/25 12:59
42F:推 spmark: 這篇文章晚了三年 05/25 13:39
43F:推 start9963: 只有你認為你們是情侶哈哈 05/25 15:19
44F:→ bandongo: 好慘.........浪費3年時間花錢當工具人 05/25 16:25
45F:→ maniaque: 順道一提,在O2貼文期間,同樣也包含你在認為交往這位吧.. 05/25 16:34
46F:→ maniaque: 所以說就是..你一方面跟這位女老師交往,一方面上O2約X ? 05/25 16:35
47F:→ maniaque: 安內卡好??? 05/25 16:36
48F:→ malemma: 感覺taoist很熟伴遊...... 05/25 18:55
49F:推 jaannddyy: 陪伴不做s也遠遠超過這隻手機的價錢了 05/25 22:18
50F:→ yesohya: 本案看標題也明顯有陷入愛情的感覺阿 XD 05/26 02:20
51F:→ arait: 這篇跟儲值玩手遊抽不到大獎就要退費的玩家很像 05/26 11:04
52F:→ taoist9999: 我也是從ptt上頭知道的。 05/26 11:08
53F:推 zeng225: 尼484想_人家XD 05/26 11:23
54F:→ yuusnow: 本案從標題也有讓原PO陷入愛情的錯覺阿+1 05/27 14:22
55F:推 Feuerbach: 認識3年才對 05/27 19:58
56F:推 bryant780417: 這樣還可以三年 滿猛的 這是伴遊吧 05/29 18:24
57F:噓 biochemistry: 追不到腦羞呢 05/29 19:05
58F:→ sakuchan: 這是梗吧 怎麼這麼多人認真回復... 05/31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