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harma (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事件不起訴可適用其他類似事件?
時間Thu May 23 14:45:20 2019
A說政論節目有一個來賓B
看起來像塗了口紅的紅毛猩猩,狀似起乩
A被B控告毀謗
後來檢察官不起訴
想請教法律專業
當有其他網友使用同樣口吻敘述在網路上形容B
是否都會因為上述案件的不起訴
而得到相同法律對待
即B對其他網友採取法律行動
大概也都不會被起訴
thanks
15:35
RJ凍未條ep28:政經看民視最後一集的真相
https://youtu.be/Lr6dy-J9vgc?t=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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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不一定 05/23 15:17
2F:→ taoist9999: 要看每個人的法學觀點,在美國的話,妨礙名譽是沒有刑 05/23 17:09
3F:→ taoist9999: 事責任,頂多只有民事責任。 05/23 17:10
4F:→ taoist9999: 因為他們認為保護言論自由更為重要。 05/23 17:11
5F:→ hwchen: 以您的一開始的案例,我認為是構成公然侮辱而非誹謗罪,可 05/24 00:03
6F:→ hwchen: 參考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內的解釋。據此,相關事件可提告 05/24 00:03
7F:→ hwchen: 公然侮辱,我認為起訴可能比較大。誹謗是需要指謫具體的 05/24 00:03
8F:→ hwchen: 事實並有想毀損他人名譽。 05/24 00:03
9F:→ kokiy: 我自己的例子是被誹謗有錄到對方跟a b c不同人對話內容 05/24 07:49
10F:→ kokiy: 但因為我不知他說話對象是誰(沒有證人)檢察官不起訴 05/24 07:50
11F:→ kokiy: 因為跟abc不太認識 也不知他們姓名住址 檢察官說那沒證人 05/24 07:52
那我還是不要學著使用
免得也被告
※ 編輯: dharma (211.72.78.253), 05/24/2019 16: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