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aBBO (天才小釣手)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對方要告我告的成嗎? 公然侮辱
時間Sat May 4 21:30:50 2019
事情是這樣子的
葉某在愛北大群社論壇上(針對北大特區)
利用
發哥這帳號針對我這個房仲業務
做一些詆毀相關職業的事情,但都講得很隱諱
實屬無奈也不能告他!
後續部分,我有用藏頭詩罵
發哥(已過半年以上追訴期)
然後這個人又開了一個
Gogotalk的分身
這次可能罵我罵太爽,直接指名道姓
我馬上提告,在PO文後
Gogotalk這個分身回了說我當初也這樣子罵他
但在此之前沒人知道
Gogotalk就是
發哥
然後被我發現截圖後說:現在是開分身被抓到了吼?
https://imgur.com/HuJHTaN
Gogotalk回文的文章是當初我罵
發哥
我在此截圖後
Gogotalk說..
你已經故意以自己名義,藉機截圖再PO一次了,再PO一次了!
https://imgur.com/19jo3ya
我當下只是笑笑,但是承辦員警跟我說會告的成????
我在想這種事情有可能嗎?
因為五月十六號要開庭了,想說大概有個心理準備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另外我在論壇上都有秀出自己從業資訊、電話
網路身分都很明確連結到現實生活中
至於
發哥跟
Gogotalk我搜尋半天都找不到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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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31.22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56976655.A.0D9.html
※ 編輯: doraBBO (122.116.131.221), 05/04/2019 21:31:22
※ 編輯: doraBBO (122.116.131.221), 05/04/2019 21:34:04
1F:推 spirit119: 小釣手被反釣了XD 05/04 21:40
他應該釣不到我,但是承辦員警講的話
感覺是在嚇唬我....?
※ 編輯: doraBBO (122.116.131.221), 05/04/2019 21:42:29
2F:→ Hermess: 你這篇不就把罵人藏頭po出來了嗎?還自己承認藏頭罵人 05/04 21:55
3F:→ Hermess: 不過在網路上會開分身詆毀他人還阿諛奉承他人的。通常都 05/04 21:59
4F:→ Hermess: 是有潛藏的心理疾病。我是覺得應該同情他們。 05/04 21:59
藏頭是半年以前的事情,然後Gogotalk回那時候的文章
我截圖下來而已~
5F:→ donlitrain: 天才小釣手不是之前戰北大學生那位嗎XD 05/05 01:04
我只是戰那些狗咬人,還說是被咬的人有問題的學生
那隻狗咬死別人寵物兔、追人也不是第一次了
不過聽說後面送養沒多久就往生.. 幫QQ
※ 編輯: doraBBO (122.116.131.221), 05/05/2019 08:55:00
6F:→ Hermess: 你截圖再po也是po啊……做房仲的應該要有基礎法律知識。 05/05 13:03
我截圖是截他講的話....................
我截他的文章,截了說我罵他..........???????
※ 編輯: doraBBO (122.116.131.221), 05/05/2019 15:12:39
7F:→ Hermess: 你主觀意識挺重的。那你覺得沒差就沒差吧 05/05 18:34
不是主觀,他引用我講的話
我是截圖內容,有我講過的話
這樣子,我罵他可以成立?
而且是針對不同的帳號..?
※ 編輯: doraBBO (122.116.131.221), 05/05/2019 19:30:24
8F:推 malemma: 你這篇等同承認你用藏頭罵發哥,aka gogotalk 05/06 06:49
應該是說從頭至今發哥跟Gogotalk都沒承認他是同一人
另外開頭的文章可能說的不是很清楚
我把他下面的文章截圖下來,說他開分身被抓到。
(中間忘記切帳號,身分錯亂被抓包。)
然後他說是『趁機再PO』?
https://imgur.com/TY3Agzb
※ 編輯: doraBBO (122.116.131.221), 05/06/2019 09:29:03
※ 編輯: doraBBO (122.116.131.221), 05/06/2019 09: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