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ierie (安娜)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向監察院檢舉內政部失職
時間Sat May 4 01:07:14 2019
想請教各位懂法律的人:
最近小熊野放的事情,內政部空勤總隊不顧林務局及相關專業人員的拒絕,讓壹電視的記
者與主播跟著上直升機。不僅排擠專業人員的機位,也因為報導而將需要保密的野放地點
縮小到某個範圍。若有心人士想捕捉小熊,難度大大降低。暫時還不談空勤總隊讓非公務
員穿上空勤總隊的衣服,讓小熊野放專業人員難以辨識,無從防備。
因為是內政部的疏失(跟壹電視的利益往來?),我一介無知平民認為相關人員都應該受
到懲處。而根據我小時候學得不好的社會科,這種找出政府機關犯錯、懲處政府機關的單
位應該是監察院。
想請問以我一介平民的資格,應該循什麼管道要求監察院著手處理這種事呢?
後續的追蹤該如何進行呢?
大概需要多少費用才能處理完這件事情呢?
先謝謝各位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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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faierie: 謝謝!原來這叫陳情! 05/04 06:34
3F:推 Lailungsheng: 監察院:我不會辦自己人的 05/04 10:16
4F:→ taoist9999: 寫陳訴書,請監察院糾正行政院相關單位。 05/04 10:40
5F:→ taoist9999: 不然就email給監察院長信箱去陳情。 05/04 10:42
6F:推 spirit119: 你人親自到到監察院填單子就可以了 05/04 18:29
7F:→ spirit119: 有輪值的委員 05/04 18:29
8F:→ faierie: 謝謝! 05/05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