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機關或公司的公用小撲滿
時間Mon Apr 29 18:32:34 2019
請問公家機關或者私人公司的主管下令,其屬下辦公有疏失
或者逾限等事實者,依不同事項罰錢投入公用的小撲滿,然
後每個月底結算,用小撲滿的錢讓所有屬下(例如同科或股)
用來買飲料或零食,這種內部辦法有否違反甚麼法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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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nterpirse: 如果你不照辦,他又能拿你怎麼樣呢? 04/30 00:25
2F:→ maniaque: 不然,就罰薪,然後把被罰的錢放進小舖滿? 04/30 01:14
3F:→ neil0123: 這種類似的有聽說過,但感覺上比較像是304,以前學校老師 05/01 11:54
4F:→ neil0123: 用這方式罰了一個同學畢業前大約繳了快一萬... 05/01 11:54
5F:推 KKyosuke: 如果你繳錢的話甚麼都不違反 05/02 09:59
6F:→ KKyosuke: 不繳但被扣薪的話才有可能違反 05/02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