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1997 (久久)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要被提告
時間Sun Apr 28 18:44:28 201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今年年初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他方:騎無照車/左腳截肢
我方:騎車/門牙斷裂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現場有移動(有告知警察)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他方:無
我方:都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卜字型路口 無燈號 我方有開燈 時速40
對方 蛇行要去對向的小路 (有監視器)
鑒定為我方0肇責
六、問題:
目前我們已經去過調解委員會 也已經讓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給對方了 現在對
方還沒賠給我 還說錢不夠多
最近確定可能會提告
請問 我是否也該提告 那請問除了賠償明細 還有什麼需要準備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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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56448270.A.CE0.html
1F:→ justicesword: 車鑑報告04/28 18:52
沒有 因為沒有爭議 就對方的錯(從警察 保險公司 到調解委員都這樣說)
2F:→ justicesword: 調解有簽?04/28 18:53
調解沒簽
3F:→ a9301040: 你也提告04/28 18:54
那提告需要再找律師嗎? 謝謝
真不好意思 問了蠢問題
4F:→ Nipperdey: 建議請律師處理04/28 18:58
好 謝謝
※ 編輯: mon1997 (39.12.13.250), 04/28/2019 19:00:52
5F:→ justicesword: 沒有車鑑報告就不能說是誰的責任,警察保險調委的認04/28 19:00
6F:→ justicesword: 定其實在法院沒啥用04/28 19:00
好 那之後再去申請
※ 編輯: mon1997 (39.12.13.250), 04/28/2019 19:01:12
7F:→ justicesword: 不過案件進法院多半也會送鑑定04/28 19:01
原來如此 那到時再讓法院送?
※ 編輯: mon1997 (39.12.13.250), 04/28/2019 19:02:05
8F:→ justicesword: 要不要請律師要看你的財力以及牽涉到賠償金額而定04/28 19:02
好 謝謝
※ 編輯: mon1997 (39.12.13.250), 04/28/2019 19:13:15
還可以請問一下 那像這樣開庭到結束通常需要多久?
※ 編輯: mon1997 (39.12.13.250), 04/28/2019 19:40:01
9F:→ zoin: 我1月底警局提告 對方大概2月底做完筆錄 快5月法院還沒通知 04/28 19:46
10F:→ zoin: 每開一次庭大概隔個3個月左右等通知 就是等等等等等04/28 19:47
11F:→ justicesword: 在快也要半年 04/28 20:53
好 謝謝
12F:→ zoin: 刑事庭跑完還有民事庭要走 我猜大概前後兩年吧 我猜 QQ04/28 21:00
幫QQ 也幫自己QQ
※ 編輯: mon1997 (39.12.13.250), 04/28/2019 23:20:44
13F:推 noking7: 去年八月車禍,10月提告,12月偵查2月調解五月二次偵查 04/29 00:36
14F:推 donlitrain: 刑事就遇過14個月的,最後請律師處理04/29 00:51
15F:推 TurtleBB: 你整篇就不清不楚的,我想你也搞不明白,04/30 00:26
16F:→ TurtleBB: 1.保險都有是有什麼險要講清楚。 04/30 00:27
17F:→ TurtleBB: 2.J板友有提點了,你那不叫車鑑,應該是初判表,穩妥一 04/30 00:29
18F:→ TurtleBB: 點就是等車鑑。雖然說有審判長是不甩車鑑的,但非常少。04/30 00:30
19F:→ TurtleBB: 3.你的保險以(37成)強制險給對方?強制險又不管肇責。04/30 00:31
20F:→ TurtleBB: 直接跟你講,我覺得你請律師最快,感覺你就不怎麼懂, 04/30 00:32
的確 我真的不太清楚
21F:→ TurtleBB: 基本上對方有截肢,就算你肇責只有三成大概幾十萬也跑不04/30 00:35
22F:→ TurtleBB: 掉啦。04/30 00:35
是
後來對方找我們談 主要是希望我們再出第三責任險 不然他們就打算提告
※ 編輯: mon1997 (39.12.13.250), 05/01/2019 11: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