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ris6318 (米蟲)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竊盜案
時間Mon Apr 22 11:40:04 2019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這幾個月也跑了警局補資料好幾次,原本以為案子結束了。
沒想到今天收到地檢署的電話,說下個月要開庭,想請問一下版上的各位該如何應對。
如下:
今年2月中左右,小弟我下班返家時。
開門就看見小偷急急忙忙的從窗戶逃離房間,我也往窗戶的方向過去,
想找小偷逃離方向,但由於窗戶是面對防火巷,又是晚上所以並沒有看到身影
隨後我立刻打電話報警,但過了幾秒之後就聽到有東西墜樓,撞擊遮雨篷的聲響
我以為是東西掉落不以為意,就直接下樓等警察來。
等警察來之後,就帶他們上樓去現場看,可能因為緊張導致下樓時忘記帶鑰匙..
在門口等待其他房客,回家幫我開門時就聽到樓下說有人掉下來了。
我和警員一起前往墜樓地點,警員也請我指認他身上的東西是不是我失竊的東西
確認是我遺失的物品後,即此人為嫌疑犯,但不幸是此嫌疑人已往生...
所以本來是一般的竊盜案件,又牽扯到了命案的部分,突然變得複雜起來。
補充:窗戶有裝防盜窗,但防盜窗上有個已上鎖的逃生窗,嫌疑人是將鎖頭撬開後
由逃生窗進入屋內的
謝謝各位前輩耐心閱讀,感激不盡,請大家幫忙小弟,提點該注意的地方,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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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sks: 按照你的說法,開庭時陳述事實即可,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就 04/22 12:04
2F:→ osks: 委任律師一庭陪同開庭,案件應該就結束了 04/22 12:04
3F:→ KHlawtel: 跟你無關,配合走程序而已,不需擔心 04/22 13:44
4F:→ jasonyeh: 應該是到庭作證而已,說明事發經過即可 04/22 15:21
5F:推 flosser: 就順順開庭等結案就好 04/23 09:10
6F:推 tina3: 拍拍,收收驚 03/15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