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amzhang622 (adamzhang622)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然侮辱沒有對方資料有辦法嗎
時間Sat Mar 23 13:18:03 2019
https://i.imgur.com/lDLaGu7.jpg
如圖,在某新聞媒體的臉書動態下被該網友以梅毒一詞謾罵,但該網友的臉書介面並不太
多資訊能夠讓我知道他的名字等資訊。
這樣若到警局去報案的話報的成嗎?
會不會因為沒有太少資訊而被拒絕報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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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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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ock0807: FB只會提供特定案件資料警方,妨害名譽不會提供 03/23 14:03
2F:→ modkk: 直接點進他個人頁面找他的資訊,例如朋友打卡學歷等等,整 03/23 14:07
3F:→ modkk: 理起來去警察局報案,不要理會警察推託,堅持提告他們有機 03/23 14:07
4F:→ modkk: 會會找到人 03/23 14:07
5F:→ maniaque: 你有因為這樣人格受損嗎? 03/23 14:30
6F:→ wim1990: fb不會因為這種小案提供資料 當然你可以告 找到運氣好 03/23 15:38
7F:→ wim1990: 找不到剛好 03/23 15:38
8F:→ start9963: 所以梅毒是什麼? 是說FB不太會理這種"小事" 03/23 20:11
9F:推 hoody: 去偵九隊提告吧 臉書只要警局要資料 其實都會給 03/23 20:40
10F:→ onizuka7kimo: Fb不會提供的 03/24 11:36
11F:推 spirit119: 是我就從頭否認到底,那帳號不是我的,有人盜我推特的 03/24 12:11
12F:→ spirit119: 照片 03/24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