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oenix723 (操場旁的含羞草)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強制拘提不到已被通緝
時間Fri Mar 22 14:53:11 2019
之前提告對方公然侮辱及恐嚇
對方都置之不理
強制拘提也拘不到
目前已遭通緝
確看到被告還在臉書上趴趴走
對方持有綠卡
是靠綠卡躲查緝嗎?
這樣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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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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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不回台你沒轍03/22 15:02
目前人在台灣
※ 編輯: Phoenix723 (180.204.137.60), 03/22/2019 15:08:59
2F:→ spirit119: 盯著他臉書看,人在哪裡馬上報警03/22 15:26
3F:推 loveloser: 通緝犯 利害關係人得逕行逮捕 你可以自己去抓 抓到再03/22 15:27
4F:→ loveloser: 轉交警察03/22 15:27
5F:推 talk5566: 去警察局提資料 叫警察一起去03/22 15:38
6F:推 wim1990: 就去堵他啊03/22 15:45
還是他回美國那天會在機場被攔下來嗎?
※ 編輯: Phoenix723 (180.204.137.60), 03/22/2019 15:52:51
7F:推 talk5566: 你可以去跟機場那邊提醒 拿著單子過去 03/22 16:13
8F:→ talk5566: 他沒有美國護照之前 都會被發現 03/22 16:13
9F:推 saur176: 如果他確定被通緝,你知道他當下在哪裡,報警,警察會很 03/23 09:59
10F:→ saur176: 樂意去抓他... 03/23 09:59
11F:→ maniaque: 自力跟監埋伏啊 03/23 10:44
12F:→ maniaque: 公然侮辱跟恐嚇,在現在的法條上根本就是鼻屎大的小事 03/23 10:45
13F:→ maniaque: 不然你可以委託徵信社幫你抓 03/23 10:45
14F:→ maniaque: 你自己付錢就沒啥問題 03/23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