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yachi (曾大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想請問一件事,我是幫人代post文章
時間Sun Mar 17 11:15:27 2019
我之前幫人代post文章
有提及姓(例如黃)和代表某聯盟(就只有寫某聯盟)參選過2012年的不分區
立委這樣算構成毀謗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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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Lailungsheng: 被告再來問好嗎? 03/17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