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tjboy (來看看)
看板LAW
標題[請益]違約不給錢怎麼不經法院訴訟直接執行
時間Thu Mar 14 13:12:46 2019
我們專間介紹人家去代課,
代課合約中, 載明我們的案件不能私接,
代完課後, 在拿到款項要按成數付費, (預付也可能影响簽約率)
最近3起, 不是私接, 就是 拿到薪資不付介紹費用, 可能我們合約,有不足之處,
比如日期, 我們是先把一體性原則, 不管以後我們派發此案件的日期,
有無辦法,不經過訴訟, 直接強制執行的方式, 我們若要修改合約的話,
不是專業, 還是想請專業處理, 但我想確認一定要有用, 不然浪費錢請律師擬出一個
不是我們想要的,錢也不能退, 更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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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incentix: 上法院談啊!單純媒合符合資格都沒問題,如果是熟識而 03/14 13:43
2F:→ vincentix: 圖利、簽約期間不符常理、合約始終期不合理都可以再討 03/14 13:43
3F:→ vincentix: 論,要做這種生意不請律師顧問也太可愛了吧… 03/14 13:43
4F:推 KKyosuke: 不用訴訟?簽本票啊...問題是來代課就簽本票會有人肯? 03/14 14:39
5F:推 sindyevil: 本票也要法院裁定 03/14 15:29
6F:推 tks9527: 公證 03/14 18:28
7F:推 griswold: 契約約定逕付強制執行條款,並將契約拿去公證 03/14 21:14
8F:→ yesohya: 公證"得受強制執行" 這要加價和單純公證契約為真不同 03/14 23:08
9F:→ yesohya: 這是論件計酬不是花錢請人寫一次就永遠適用 03/14 23:09
10F:→ yesohya: 要每和一個人簽一次約都公證一次 03/14 23:10
11F:→ yesohya: 每單合約1500起 妳願意付? 03/14 23:11
12F:推 yesohya: SORRY 是逕受 03/14 23:13
13F:→ yesohya: 有無"載明逕受強制執行"和單純公證價差50% 03/14 23:14
14F:→ yesohya: 不能直接強執和寫得好不好沒有關係 和你有沒有花錢買這 03/14 23:15
15F:→ yesohya: "加值服務" 有關係 03/14 23:15
16F:→ ltjboy: 每簽一次都公證,每單合約1500起,不符效益,花力也花錢 03/15 10:38
17F:→ ltjboy: 不是怕花錢,是這個錢有沒有一勞永逸,符合效益 03/15 10:40
18F:→ ltjboy: 所以目前沒有更好的辦法? 03/15 10:41
19F:噓 onizuka7kimo: 沒 03/15 22:28
20F:推 a9301040: 押金、本票、保證人、仲介平台,方法很多,但要花錢請 03/16 14:21
21F:→ a9301040: 律師根據商業模式,規劃契約跟擔保 03/16 14:21
22F:→ a9301040: 合約如果公證也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03/16 14:22
23F:→ ltjboy: 仲介平台是什麼意思,其它皆懂,就是不太懂仲介平台 03/16 16:00
24F:→ ltjboy: 感覺這裡大大很專業,但同時也點出實務面的問題 03/16 16:04
25F:→ ltjboy: 好像不是花錢就能得到一次解決的辦法 03/16 16:04
26F:→ ltjboy: 如果有,可站內信,有效就不貴 03/16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