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lthanna (麥爾特漢娜)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土地被偷過戶簽切結書
時間Mon Mar 4 23:15:39 2019
(代po )
甲方:哥哥
乙方:弟弟
媽媽過世留下ㄧ筆土地,土地所有權應為甲乙雙方共有,甲方在未告知乙方情況下,逕自
將土地所有權過戶於自己名下。
乙方發現查明後,向甲方要求土地應轉為兄弟兩人共有,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甲方須支
付新臺幣一百萬元整作為賠償。雙方在一見證人下同意此協議。
請問此協議保證書內容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若日後真的打官司,對於乙方有無保障呢?
https://i.imgur.com/dlQgPD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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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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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lthanna (27.52.11.156), 03/04/2019 23:17:44
※ 編輯: malthanna (27.52.11.156), 03/04/2019 23:19:44
1F:推 saur176: 甲方有什麼魔力可以在不告知乙方前提下過戶? 03/04 23:23
2F:推 KHlawtel: 偽造文書 03/05 02:23
3F:→ KHlawtel: 找律師處理吧 03/05 02:23
4F:推 taoist9999: 請專業又你能信任的律師或地政士擬稿,記得要設定抵 03/05 14:40
5F:→ taoist9999: 押權。 03/05 14:40
6F:→ maniaque: 基本上呢....本案應該是遺產分割協議書內容有問題 03/05 15:45
7F:→ maniaque: 換言之,甲負責填擬遺產分割協議書,並取得乙的印鑑/證明 03/05 15:45
8F:→ maniaque: 甲乙原本的口頭協議,書面協議書內容出入,並作為登記土地 03/05 15:46
9F:→ maniaque: 基本上此一土地雙方口說無憑,況且一百萬的賠償? 03/05 15:46
10F:→ maniaque: 說真的啦,那土地大概也不大,可能就是老屋的土地吧 03/05 15:47
11F:→ maniaque: 另外,何謂"雙方保證人"?? 03/05 15:48
12F:→ maniaque: 保證人具有代為履行的義務耶.... 03/05 15:48
13F:→ maniaque: 是 保證人 還是 見證人 ?? 不要害見證人公親變事主 03/05 15:49
14F:→ maniaque: 個人認為填和解書比較好 03/05 15:49
15F:→ maniaque: 就確立和解內容,追認當初遺產分割協議書的內容為真 03/05 15:50
16F:→ maniaque: 代價為甲支付新台幣一百萬元(可開立本票確認)給乙 03/05 15:50
17F:→ maniaque: 而乙取得本票後,日後如甲違約,仍可裁定債權,執行拍賣 03/05 15:51
18F:→ maniaque: 還有,雙方均不以"偽造文書"為和解標的 03/05 15:52
19F:→ maniaque: 因為偽造文書乃公訴罪,任一方即使和解,仍可以反悔告訴 03/05 15:52
20F:推 zzzmamie: 文意不清,找人代繕和解契約吧 03/14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