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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我於公車到站時要上車,一位母親牽著一位小孩從我左後方強行擠到我前面插隊,因為我 幾個月前發生過車禍,左側身體都有大大小小的傷,只是行動上看不出來。 小孩經過我的腳刮到我左小腿時我就有皺眉頭,結果大人隨後也撞過來刮過去,我的手臂 掉了一層皮,流出了組織液和些許血絲,因為只有皮長回來,裡面傷口並沒有好,我就在 對方後面喊了一句:不要推好嗎? 對方可能並沒有聽見,我也想自認倒霉,一上車我就看見母親和小孩各坐著一個博愛座, 旁邊座位用她的包包佔著不讓人坐,因為我們是在總站上車,大約一次擠進來3、40人其 中也有老人,我就去和她說:小孩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嗎?。 以下是對話... 我:小孩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嗎? 對方:所以怎麼了 我:妳剛剛插隊撞我,妳小孩也撞我,現在包包又佔另一個位置,所以小孩不懂事,妳也 不懂事嗎? 對方:我沒有插隊,我排的是第三條路線(我坐公車十幾年那裡根本沒有第三路線),而 且我前面是一位小姐,我沒有撞你,說不定是你撞我! 我:我撞妳!?好啊,不然妳去警察局告我啊。 (這時有一點小情緒才這樣說,我其實 只想得到抱歉話語) 然後我就去警局被告了... 我被告恐嚇和公然辱罵吧?(兩種) 她主張 我說她不懂事是辱罵她,然後說我講電話是在找人要打她(我在事情發生前電話 已經通著),我們都是在總站上車總站下車,所以上下車人潮都很多,下車時,因為我受 傷,所以我都走最後一個,她們在人潮中就下車了,下車後我看見她們在車站牌那等我, 我就去打個招呼看她們要怎麼樣,結果讓我在原地等待,她們要叫人來... 這樣怎麼會是我要恐嚇他們... 最後來了一位先生,是母親的老公,大家就杵在那邊,原來是不知道警察局在哪裡... 最後我還要帶他們去警察局 總結: (1)她們主張我說母親”不懂事”是污辱她。 (2)她們說我在和朋友通電話以及談論到”她們不是本地人吧”而心生畏懼,認為我要 找人 打他們。 第二段話,我會和朋友提到她們不是本地人吧?是因為公車途中經過了2次警察局,她們 完全沒有要下車的意思。 而且在車上她們打的電話還一通接著一通... 最後我還要帶她們走路10幾分鐘到比較遠的警局... 事情發生結果就是這樣子,請問我有很大的機率被告成功嗎? 我明天會和員警到公車站調監視器,證明是我被撞,但是員警說公車內可能很吵,錄不到 你們的對話,因為她們著重在你說的話告你,而不是前面的原因。 錄完筆錄警察和我說,這個應該告不成,你可以考慮要不要告誣告;然後你需要驗傷,提 出傷害嗎? 我想說我雖然流出了組織液和一點血,但是我不打算追究這個,看後續發展,再考慮要不 要誣告,我和警察說真的很想小事化無,如果去簡易庭開庭對方態度非常不好我才會考慮 誣告可能。 回到家和我父母討論後,我爸說我應該要去驗傷,你想放過人家,人家說不定不放過你, 你怎麼確定你一定官司打贏? 這個世界好黑暗... 突然有點怕怕的 後來查了資料知道事情發生當下就要驗傷,但是我沒有。 我想問我沒有要告對方傷害,但是希望自保,我還是要去驗傷嗎? 過了一個夜晚還可以嗎? 我調監視器是想讓檢察官知道為什麼我會有之後這個反應,第一次進警察局,第一次開庭 ,真的越想越困擾... 麻煩各位法律版神人們了,謝謝 另外期間我並沒有對他們大呼小叫或說任何帶髒字以及貶低字眼(笨蛋之類輕微的也沒有 ),就是不懂事這三個字 謝謝看完 ========== 首先謝謝各位的意見,每一位的意見我都有在腦中想過,非常感謝! 今天3/2號,我一大早就去驗傷了,是開放性挫傷,目前並不打算提告對方傷害, 只希望讓檢察官知道我是真的有傷在身,後來才會在發生事件時情緒忍不住說這位母親不 懂事。 同時今日我也去警局希望警察能幫我調監視器,不過他們說必須等公文,午後有打電話給 我說可以先幫我致電保留監視器硬碟。 而承辦員警有和我提到誣告,我回去查了一些資料並和一些法律諮詢的人通電話, 誣告是需要對方有明確捏造事實的行為而成立。 她告我恐嚇意圖教唆人打她,但是下車我是最後一個下,到站也是他們堵著我,因為公車 下站那裡是捷運站,人潮非常非常多,我認為待在這是很安全的!他們在車上打了一堆電 話,我不想因為我亂跑而被堵到;後來的確來了一男一女,四個人就這樣說讓我等著,後 來其中一個女的可能先帶小孩先走了。 這些多出來的不相干人士也是他們叫來的,前往警局的路上她叫來的先生就死死的控制步 伐在我右前方2步! 然後一直盯著我,後方當事人與其友人跟在我後方大約10公尺,就是前後包夾我, 後來我們錯開,我走了另一條路,他先生就吼我說:警察局不是走這條嗎? 我就很淡淡的說:不是,是走這條... 他最後放棄和我說不然你走前面,然後這次死貼著我後面,我轉頭看來車都看不到的那種 這個過程他們都是知道的,但是卻隻字沒提,反告我在車上和朋友說:...,他們不是本 地人吧?而且我是用正常音量和朋友說話,他們不可能沒聽到我前面說的”關於他們錯過 了警局”,而卻只有聽到我說他們不是本地人吧。 在公車路途中過了兩間警局後我有和母親友人說:我不清楚你們要不要告我,我可以留基 本資料給妳,我可以回去等著收到警局通知,因為你們已經錯過了兩間警局,我不曉得你 們是不是本地人,不然你們怎麼不曉得警局位置? 對方回:沒關係!就一起去,你真是吃飽太閒。 (另外我是先和對方說你們錯過了警局,朋友問我怎麼了,我才回朋友說他們可能不是本 地人吧) 而做筆錄時卻斷章取義說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本地人”是意圖要找人打他們,卻忽略了 我前面和她說的一長串。 這是我今天和諮詢討論出來後針對誣告恐嚇的結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81.18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51454508.A.713.html ※ 編輯: guominhon (180.204.81.185), 03/01/2019 23:38:43 ※ 編輯: guominhon (180.204.81.185), 03/01/2019 23:44:04
1F:推 yesohya: 有監視器調 傷上加傷也是過失傷害03/02 00:54
2F:→ taoist9999: 警察都叫你去驗傷,你不去驗傷,起碼還有過失傷害的告03/02 00:59
3F:→ taoist9999: 訴權在手當籌碼。03/02 00:59
4F:→ taoist9999: 你這個人自信過頭,想賭就賭唄。03/02 00:59
5F:→ taoist9999: 我看需要學到教訓的是你,而不是對方。03/02 01:01
感謝,因為當下還是很莫名奇妙,警察問我需不需要驗傷提傷害,我只意識到還要告人, 就拒絕了,回家父親和我說,你雖然不想傷害人,人家說不定不會放過你,我才瞭解到事 情的嚴重性,因為我連警察局都是第一次進,印象中除了問路都沒有和警察說過話... 一 時緊張吧 當下沒有考慮清楚要不要驗傷
6F:推 spmark: 去驗傷吧03/02 01:26
※ 編輯: guominhon (180.204.81.185), 03/02/2019 01:53:40
7F:推 LeoJhou: 驗傷拿張證明也沒多少錢,去吧孩子03/02 08:52
8F:→ wallachia: 小孩有法代,所以那個女人會吃上雙倍。03/02 11:04
9F:推 sungtau: 為何不告對方,這有機會成立耶!要個5-10萬和解金也還蠻03/02 13:00
10F:→ sungtau: 合理的。03/02 13:00
11F:推 KKyosuke: 法官會告訴你無過失 坐公車沒有辦法要求所有人不碰到你03/02 13:29
我沒有要求別人不碰到我,因為在我的映像中,我是要從公車右側後門上車,為了保護我 的左邊身體,我的左側身體和車體右邊的間距連一個小孩都過不了... 如果是人潮推擠真的就算了,但是很明顯真的是硬擠...當然這都是我的映像,現在就是 等監視器畫面出來,因為發生的位置就是後側車門前,監視器畫面應該算清楚。 謝謝你
12F:推 Hermess: 這……這種走路擦傷要找到人超難的。對方都找上門來給你03/02 13:48
13F:→ Hermess: 了03/02 13:48
14F:→ Hermess: 去驗一下吧。留著自保。不過對方告的成立機率很低。放心03/02 13:49
15F:→ Hermess: 睡覺03/02 13:49
16F:噓 flyiii: 這再不去驗傷,就等著你被玩死吧..03/02 16:19
17F:推 ploki3000: 去開驗傷吧,第一次進警局不是理由!我常常跑就代表是03/02 18:58
18F:→ ploki3000: 罪犯嗎,呵! 03/02 18:58
好的,我已經去驗傷了。只是第一次比較緊張,又太心軟,聽到警察說可以同時告她傷害 ,我就退後了。 ※ 編輯: guominhon (180.204.81.185), 03/02/2019 20:40:29
19F:推 kilhi: 你當下告她傷害還能自保 03/03 08:39
20F:推 griswold: 可以驗傷,但過失傷害不會成。相對的,對方公然侮辱跟恐 03/03 13:33
21F:→ griswold: 嚇也不會成,這充其量就只是浪費訴訟資源的鳥事而已 03/03 13:33
22F:→ wallachia: 以後記得被傷害就驗傷...... 03/0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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