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tleufish ()
看板LAW
標題[新聞] 政院通過同婚專法 同性伴侶年滿18歲可結
時間Thu Feb 21 11:32:43 2019
政院通過同婚專法 同性伴侶年滿18歲可結婚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05378
2019-02-21 11:24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主持院會,正式通過法務部所提首創以中
性釋憲文命名的
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這項草案共27條,明
訂同性伴侶將可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結婚,擁有合法財產繼承權利,也能繼親收養子
女,同時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義務。
這項草案明定相同性別的2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
結合關係,明定為同性婚姻關係。草案並明定,
未滿18歲者,不得成立前條關係,亦即同
性伴侶需年滿18歲才能合法結婚。
這是第一項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名的法律草案,避免繼續陷入挺同與反同爭議。
法務部表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已明白揭示相同性別2人亦應享有婚姻自由之平等保
護,並諭知有關機關應依解釋意旨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另107年11月24日通過全國性
公民投票第12案,依公民投票法規定,行政院應於3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送交立法院
審議。
這項專法草案明定,為使相同性別之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
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特制定本法。
草案並明定,
「本法自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施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4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50719966.A.564.html
1F:推 LaplaceDemon: 過了立法院再說 02/22 02:30
2F:→ maniaque: 這會過啦....... 02/22 10:01
3F:推 cute101037: 收養子女部分不一定過吧. 02/22 15:01
4F:推 cute101037: 這跟歧視無關,或說是天下本就是歧視構建而成,道德 02/22 15:07
5F:→ cute101037: 跟法律不是天定的,是人定的,民主國家的法律就是大多 02/22 15:07
6F:→ cute101037: 數人願意接受的法律,台灣目前我個人以為,可以保障同 02/22 15:07
7F:→ cute101037: 性婚本身,恐怕還不能接受他們收養子女.. 02/22 15:07
8F:噓 meatbag0808: 樓上,收養規定及程序極其繁瑣,就算是一般異性戀家 02/22 18:27
9F:→ meatbag0808: 庭也難以輕易通過收養認定。請問您反對的理由是? 02/22 18:27
10F:噓 darkMood: 幾個大法官就可以電爆公投,什麼民主嘛 02/23 03:14
11F:→ saltlake: 樓上可以推動修憲,修改大法官制度或者廢除之 02/23 04:17
12F:→ saltlake: 比方說美國聯邦大法官的工作就不只釋憲,也要審案子。 02/23 04:17
13F:→ saltlake: 我國則是最高法院作司法終審,而大法官涼涼釋憲 02/23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