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ROCK (Allenrock)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詐欺 多人提告 委託問題
時間Wed Jan 30 01:02:42 2019
我們的案例是這樣的
A為一名模特經紀
利用職務告知工作上有合作的藝人(B)
自己可以有多場演唱會的門票可代購
B為本人的朋友 知道我有購買票的需求
因此介紹我與A 在LINE上面有接觸
並成功先匯款 等待票下來
另外又透過我 讓我的朋友C以及D也匯款過去
但是票遲遲不下來 已遠遠過了當初約定好的日期
目前也是一直推託 表示會給票或是退款
但日期也是一天拖過一天
因此想提告詐欺
主要問題是
C與D雖是透過我與A聯絡
但是是直接匯款到A的帳戶
這樣C與D是否可以委託我本人 一次一起對A提出告訴嗎?
還是必須一起到場才能一起提出告訴?
或是又必須個別提出呢?
麻煩了各位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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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28.3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48781364.A.734.html
1F:推 Hermess: 因此介紹我與A 在LINE上面有接觸。 01/30 11:34
2F:→ Hermess: 你怎麼確定在line上的是A而非假扮A的B。 01/30 11:35
因為B是本人現實中的朋友
而A也是確有其人 有其他受害者出面甚至上過媒體版面了
※ 編輯: ALLENROCK (61.61.28.30), 01/30/2019 14:54:16
3F:→ a9301040: A是真的認識的人嗎?熟嗎?問問B吧!應該是詐騙 01/30 20:04
4F:→ a9301040: A是「自稱」出現在媒體版面那位,還是真的是那位,還是 01/30 20:07
5F:→ a9301040: 要確認一下。另外,如果出現多位受害者其實就是詐騙。刑 01/30 20:07
6F:→ a9301040: 事告訴人可以委託代理人。 01/30 20:07
好的非常謝謝說明
既然大家有疑問
就貼出這則報導好了
媒體都有報導了
那我應該沒有亂公開她的疑慮
除了騙要辦演唱會的大錢
票錢這種小錢據說受害者也是數十人
而且都是說只有最高兩個價位的票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677992
※ 編輯: ALLENROCK (61.61.28.30), 02/01/2019 01:31:35
7F:→ a9301040: 詐欺,人數一多就不是啥誤會了 02/11 22:54
8F:→ a9301040: 提告詐欺,提供警方匯款紀錄供警示帳戶。可以委任代理, 02/11 22:55
9F:→ a9301040: 但警方通常還是希望告訴人到場做筆錄 02/11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