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velFar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監護宣告之後變更戶籍
時間Thu Jan 24 10:40:53 2019
不好意思我的媽媽領有重度身障證明(巴金森氏症+思覺失調症),目前住在療養院。
最近適逢我爸爸過世,想要整理一下媽媽的財務,大家都建議我去申請監護宣告。
我看監護宣告要去戶籍地的地方法院辦理,但是最近家裡應該會變更戶籍地。
想問一下,假如辦理之後,還沒審查通過,但是媽媽的戶籍地變更了,是否要重新辦理?
假如無需重新辦理,有必要請求法院確認處分不動產等等,
要在新的地方法院辦理還是在原地方法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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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建議先研究一下,如果兄弟姐妹都同意處分不動產的話… 01/24 11:31
2F:→ taoist9999: … 01/24 11:31
兄弟姊妹口徑一致,這倒是沒問題
3F:→ taoist9999: 現在印鑑證明能不能申請出來,跟申請不出來是有差別 01/24 11:32
4F:→ taoist9999: 的。 01/24 11:32
有申請印鑑證明出來,感謝你。
5F:→ eten: 建議先辦妥繼承 再遷戶籍再申請監護宣告 監護宣告需花約半年 01/24 12:14
6F:→ eten: 監護宣告辦理過程中 戶籍變動會造成書記官聯繫你們的麻煩 01/24 12:15
7F:→ eten: 最後法官判決書是依申請時的戶籍地(填寫的申請書)寄發 01/24 12:16
了解,感謝你。
※ 編輯: TravelFar (220.130.47.130), 01/24/2019 12: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