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na1212 (mmmm)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傷害罪
時間Tue Jan 22 20:04:08 2019
不好意思法律門外漢,請問跟據以下爬文資訊,被依據傷害罪起訴,最後有可能只是處以
罰金,而沒有拘役或被判有期徒刑。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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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ermess: 【或】 01/22 20:19
2F:→ gina1212: 就是這個[或]字讓我疑惑 01/22 21:14
3F:→ justicesword: 你的敘述中沒有可以放問號的地方 01/22 22:01
4F:→ Hermess: 我想吃麵或飯 01/23 02:57
5F:→ Hermess: 我想吃麵及飯 01/23 02:57
6F:→ bearq258: 現在傷害罪幾乎都是罰錢,除非慣犯前科或有留下不可恢復 01/23 08:20
7F:→ chingwen7066: 你很希望對方不要被罰錢而是坐牢? 01/23 09:03
8F:→ gina1212: 爬文如果出車禍,開車方常因騎車方受傷,害怕被告傷害, 01/23 19:35
9F:→ gina1212: 而被獅子大開口,所以想確認一下,如果不和解,有可能只 01/23 19:35
10F:→ gina1212: 判罰而不用作牢。 01/23 19:35
11F:→ Hermess: 我有【可能】中樂透。 01/23 20:39
12F:推 yesohya: 放心吧 傷害通常要付比過失傷害(車或)多 01/23 22:22
13F:→ yesohya: 妳願意易服勞動 易科罰金很容易就不用坐牢拉(不用擔心這 01/23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