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harma (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丁守中選舉訴訟最多可以搞多久?
時間Fri Jan 18 08:57:09 2019
第一次驗票已經結束了
好像在提第二次驗票
如果丁要把所有能用的法律手段全部跑完
然後被法院和行政機關認定說
真的再也沒有可以給丁用的訴訟方式了
這樣大概要多少年?
例如:
驗票無效
驗票法官/行政人員瀆職
選舉無效
當選無效
聲請傳喚各方人士
聲請調閱各種資料(選委會辦理選務人員講習課程、講習對象資料和背景等相關資料)
敗訴後再上訴
國賠
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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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tanlyleu: 可能搞到柯p當完了都還可以 哈哈哈哈哈 01/18 13:45
2F:→ taoist9999: 一直搞啊!這樣子他就不必退出政壇了。 01/18 15:36
※ 編輯: dharma (211.72.78.253), 01/21/2019 17: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