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030227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調解後求償期限
時間Wed Jan 2 00:19:08 2019
各為先進前輩們好,
先前家人有被詐騙且跟人頭戶求償調解完畢了,
總之人頭戶當然事後避不連絡,也不打算還款。
不過事後想想人頭戶就是沒錢才會去當人頭戶,怎麼可能會給錢(攤手
刑事部分上經過一年多的刑事開庭後,
前些日子收到了人頭戶的判決結果為兩年可緩刑。
有在網路上查到可以去國稅局繳費查財產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對方這一年因此官司幾乎都是打零工領現的工作,
我們猜就算現在去查財產可能也沒資料…
想詢問經由「調解」過後的能求償期限通常是幾年或幾個月?
當初是約定從2018五月開始分6期,
但是家人當時好說話沒立刻去法院跟對方追討這筆錢,
理論2018十月就該還完的東西,
我們現在依然有執行的權力嗎?
之前有人跟我們說通常現在債務人戒心很重知道他有欠人錢,
叫我們過陣子他鬆懈後再去查比較好,
但是怕這樣子會過了求償期限。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題外話,其實車手也有抓到。
只是車手目前被判入監服刑,也不知道能不能有機會從他那拿到錢,
雖然大概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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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v3su: 如何書寫,法院服務處志工會教 01/02 15:08
3F:→ o030227: 我以為我方可以持調解單就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了,原來 01/02 18:02
4F:→ o030227: 還要先走強制執行…這幾天再請家人去跑趟法院處理,謝謝 01/02 18:02
5F:→ o030227: 樓上 01/02 18:02
6F:→ griswold: 訴訟上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 01/02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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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griswold: 強制執行 01/02 21:31
9F:→ griswold: 先搞清楚,你拿到的是法院調解成立筆錄嗎? 01/02 21:32
10F:→ o030227: 對~我們是在法院裡面調解的,所以應該是可以直接去申請 01/02 22:32
11F:→ o030227: 強制執行(吧) 01/02 22:32
12F:推 griswold: 這樣可以在查得債務人財產後直接聲請執行,另外這案執行 01/02 22:41
13F:→ griswold: 名義請求權消滅時效是5年 01/02 22:41
14F:→ a9301040: 你看看你的調解書(筆錄)上怎說吧 01/02 22:55
15F:→ a9301040: 上開文件的抬頭,就是第一行最大字跟最後蓋印信的 01/02 22:56
16F:→ a9301040: 如果是○法院就可以去強制執行,然後查財產了 01/02 22:56
17F:→ o030227: 抬頭是XX法院!那我們瞭解了,既然時效有五年還可以去申 01/03 10:30
18F:→ o030227: 請,只是大概會換回一張債權憑證吧 哈哈,謝謝樓上們! 01/03 10:30
19F:→ a9301040: 差不多,但加減換吧 01/03 14:35
20F:→ a9301040: 哪天他有遺產可以討,不過這是不真實的幻想XD 01/03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