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utoT (plut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特留分代位繼承問題
時間Fri Dec 28 02:48:10 2018
祖父 -祖母
伯 ,父(歿), 叔
祖父為殷實商人
父親身為富二代却因為是敗家子而與祖父母鬧翻
負債跑路後於多年前死亡
留下我們孤兒寡母
當初已辦理限定繼承
也幸賴一些債主不追究
辛苦熬過這幾年
祖父今年死亡
本人收到一些低價值零碎土地的繼承通知
google後才知此應為代位繼承之權利 (認知有誤請見諒指正)
想請問我還有資格用代位繼承的權利去爭取父親的特留分嗎
因為以祖父的家產 絕對不只那些零碎土地
應該是祖母 伯伯 叔叔看那些土地價值太低而不以為意漏了處理
如果真的要去爭取
請問實務上又會遇到哪些難點呢
我現在想到的是
要能證明祖父死亡前的財產清冊
要證明死亡前並未已經轉移給其他親戚
是要先請徵信社去查嗎
還是直接請律師 律師就有辦法處理
如果請律師是哪一類的律師較為擅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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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看到爭產新聞總覺得可笑
實際發生時 多年的恩怨情仇箇中滋味一言難盡
讓大家見笑了
先多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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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log: 找律師詢問 因為家人/親戚也是一開始自己處理 處理到後面還 12/28 03:01
2F:→ alog: 是乾脆找律師 12/28 03:01
3F:→ alog: 真有打算 可以去lawyer版詢問/搜尋一下做功課了解看看 12/28 03:02
4F:推 taoist9999: 到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資料。 12/28 10:25
5F:推 taoist9999: 還有遺產稅證明書。 12/28 10:27
6F:→ taoist9999: 家事律師或不動產律師。 12/28 10:28
7F:→ maniaque: 個人的話,建議跟其他順位繼承人協議,你拋棄,然後拿現金 12/28 10:45
8F:→ maniaque: 低價值土地,你繼承下來也無可使用,還要繳稅金 12/28 10:45
9F:→ maniaque: 我是不知道你怎想,至少他們要是繼承系統表漏寫很難 12/28 10:46
10F:→ maniaque: 以我個人來講,應該令祖父生前已經做好家產分配 12/28 10:46
11F:→ maniaque: 更何況,還有祖母呢..... 12/28 10:47
12F:→ maniaque: 你爸這樣子的狀況,你應該也沒跟祖父有所往來了吧 12/28 10:47
13F:→ maniaque: 那你又為何汲汲於祖父的財產呢?? 12/28 10:48
14F:→ maniaque: 你的狀況,就像一些其他鄉民的請益文一樣 12/28 10:49
15F:→ maniaque: 一個幾十年從未見面的親戚,對於長輩的照養從未任何關心 12/28 10:50
16F:→ maniaque: 一旦過世,立刻就出現要來分配遺產,然後當那位鄉民說 12/28 10:50
17F:→ maniaque: 當初長輩在世生病的開銷時,為何一毛錢都不出,人也沒來. 12/28 10:50
18F:→ maniaque: 然後對方只淡回 "你又沒開口" 12/28 10:51
19F:推 aaaaaz22: 三思!拋棄後就沒有底牌了! 12/28 13:03
20F:→ aaaaaz22: 原po爭取合法權利有何不妥?而且有可能很多家事隱情我們 12/28 13:03
21F:→ aaaaaz22: 不知道呀!勸人拋棄,造成的損失難道樓上要負責任嗎?在 12/28 13:03
22F:→ aaaaaz22: 不了解全貌下要當事人拋棄權利的建議很不負責任而且很危 12/28 13:03
23F:→ aaaaaz22: 險! 12/28 13:03
24F:→ aaaaaz22: 就算最後決定不爭取了,那也應該要是在充分瞭解、考慮下 12/28 13:03
25F:→ aaaaaz22: 做的決定,建議先諮詢律師吧! 12/28 13:03
26F:→ maniaque: 樓上,看完原PO第二段,你是祖父,或是他爸的兄弟姊妹 12/28 13:17
27F:→ maniaque: 若你是上面這兩種人,你的答案是什麼? 12/28 13:17
28F:推 aaaaaz22: 我們的想像都是臆測,就法論法就事論事,這邊不該是「法 12/28 13:34
29F:→ aaaaaz22: 律」版嗎? 12/28 13:34
30F:推 aaaaaz22: 怎麼就不提他最末段的「一言難盡」呢? 12/28 13:37
31F:→ taoist9999: 拋棄繼承就什麼權利都沒有了,不要輕易講這個。 12/28 14:33
32F:→ taoist9999: 遺產分割協議書,有一種寫法是不動產或其他動產給特定 12/28 14:34
33F:→ taoist9999: 繼承人,但要以金錢補償沒有拿到遺產的某些繼承人。 12/28 14:35
34F:→ taoist9999: 代位繼承學說有兩種:一、代位繼承人本於固有權利而繼 12/28 14:37
35F:→ taoist9999: 承被繼承人遺產之固有權說。以及代位繼承人是承繼被代 12/28 14:37
36F:→ taoist9999: 位人之權利而繼承被繼承人之代位權說。 12/28 14:38
37F:→ taoist9999: 實務見解採固有權說,所以就法律上就算被代位人(原PO 12/28 14:40
38F:→ taoist9999: 的父親)死亡或喪失繼承權,代位繼承人之繼承權均不受 12/28 14:42
39F:→ taoist9999: 影響。 12/28 14:42
40F:→ taoist9999: 死亡時 12/28 14:43
41F:→ a9301040: 先拿現金才能拋棄,現金在手天下無敵 12/28 21:37
42F:→ a9301040: 不過應該是拿不到現金... 12/28 21:37
43F:→ a9301040: 可以嘗試4樓的方法,或者調閱死亡之人近三年的房屋稅 12/28 21:39
44F:→ a9301040: 地價稅及所得稅中的利息收入 12/28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