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kiyoo (H小姐)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急,被告業務侵佔
時間Tue Dec 25 18:46:26 2018
姐姐被告業務侵佔,9月18日的時候已經去警局做完筆錄
至今尚未收到任何傳票
今天卻收到地檢署打來說對方要先送調解的電話
為什麼要先送調解呢?
一般不是都先偵訊在調解嗎?
如果今天是收到傳票那還好,現在卻接到是否要調解的電話
搞得全家上下都很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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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periaZ6C: 調解可以在開庭前私下調解我記得 12/25 19:07
2F:推 XperiaZ6C: 但是是指調解民事賠償部分,其他還是要開庭 12/25 19:10
3F:→ justicesword: 親屬間? 12/25 19:10
4F:推 hidog: 侵佔是事實嗎?問題在這吧 12/25 19:15
5F:→ nikiyoo: 若非事實,對方看似也無證據,要調解什麼? 12/25 19:19
6F:→ a9301040: 沒有就拒絕和解就好了 12/25 20:53
7F:→ wallachia: 車禍告對方,偵查庭前跟刑事庭前都有調解。 12/26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