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85353342 (daisuk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樣構成詐欺嗎?
時間Sat Dec 22 02:26:59 2018
不久前,我在臉書社團拍賣球鞋,是用競標的方式賣出
當下收到對方匯款,也馬上出貨給對方
拍賣隔天我就飛往大陸參加兩岸為期一個禮拜的學生交流團了
出國這段期間買家覺得我寄給他的鞋子不符合我當初在競標文上標榜的(全新,並且懷疑
是假鞋)
事實上我真的一次都沒穿過可能因為是放在室外的鞋櫃導致有些髒污
那因為是去大陸的關係,臉書根本無法使用
導致買家以為我賣假鞋收到匯款之後就跑了
所以買家也馬上去警局提告「詐欺」
我回台之後發現買家有私訊我,當下我也馬上處理了,可是提款時帳戶已經全部都被凍結
那對方也表示跟我和解
過了一個禮拜就在他的戶籍地開調解委員會
當下他把鞋子還我,我把當初他匯款給我錢用現金的方式還他,並道歉雙方和解都不在追
究
那下個月要到地檢署開偵查庭
想請問這樣會構成詐欺嗎
如果是緩起訴的話我因為工作的關係也會被辭職
很無助……我根本沒有要騙人的意思
所以想請問大家這樣的情況基本上會怎麼判
謝謝
另外,傳票備註有一點:被害人或遺囑,如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三條所定者,得像犯
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請問這個備註是什麼意思,是提高的那個人提的備註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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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85353342 (220.132.160.58), 12/22/2018 02:27:18
※ 編輯: z85353342 (220.132.160.58), 12/22/2018 02:33:48
1F:→ smallshow3: 都和解而且也不算吧… 12/22 04:44
2F:推 KHlawtel: 不構成。備註是例稿,每個傳票都是這樣 12/22 06:14
3F:推 v3su: 不構成詐欺 12/22 08:18
4F:→ maniaque: 對方沒有去做類似撤告或者是提交陳報狀???? 12/22 09:16
5F:→ a9301040: 偵查庭時陳報和解書即可,不起訴 12/22 10:49
6F:推 labil01: 詐欺很難成罪,根本沒有犯意啊。建議可以改吃炸雞 12/22 14:25
7F:→ labil01: 提起訴訟是當事人權利,但應該是不起訴。 12/22 14:27
8F:→ taoist9999: 把護照或其他出國證明拿出來。 12/22 15:27
9F:→ taoist9999: 還有和解書。 12/22 15:27
10F:→ z85353342: 和解書,去大陸的證明都會附上去給檢察官 12/22 16:38
11F:→ z85353342: 對方有要撤告,可是當時承辦的警員說這是刑事,不能撤 12/22 16:39
12F:→ z85353342: 告 12/22 16:39
13F:→ z85353342: 想在另外問一點,不起訴的話大概多久能收到通知,並且 12/22 16:43
14F:→ z85353342: 解除帳戶呢 12/22 16:43
15F:→ taoist9999: 正確來說,是因為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並非其 12/22 17:24
16F:→ taoist9999: 訴訟條件,縱使告訴人撤回告訴,偵查程序仍會繼續進行 12/22 17:25
17F:→ taoist9999: 。 12/22 17:25
18F:推 a9301040: 收到不起訴處分,拿不起訴處分去跟警察申請,可以先打電 12/22 17:49
19F:→ a9301040: 話問做筆錄那位警察,要找誰申請 12/22 17:49
20F:→ stanlyleu: 重點是帳戶被凍結的速度有那麼快而且可以這樣就凍結? 12/22 21:44
21F:→ stanlyleu: ?? 12/22 21:44
22F:→ stanlyleu: 你沒有犯罪意圖 我覺得不會成立詐欺 12/22 21:44
23F:→ a9301040: 很快,受理詐欺的在165系統處理,然後打電話給銀行客服 12/22 22:05
24F:→ a9301040: 警示帳戶的帳號,銀行客服就會進聯徵,全國銀行帳戶秒凍 12/22 22:06
25F:→ a9301040: 該人的聯徵的Z07通報紀錄就會有警示帳戶的資訊 12/22 22:07
26F:→ a9301040: 警方事後才會傳真收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給銀行 12/22 22:08
27F:→ maniaque: 此類詐騙案,比的是好人跟壞人的速度 12/22 22:40
28F:→ maniaque: 警政署內政部也是花了很多時間跟財政部跨部會會議磨出來 12/22 22:41
29F:→ maniaque: 不然為何要弄出165 ?各銀行接到165系統,直接就先凍結 12/22 22:41
30F:→ maniaque: 讓等待的車手的課本跟卡片領不到半毛錢出來 12/22 22:42
31F:→ maniaque: 像之前也有提議跨行轉帳 中轉要延遲幾十分鐘才轉進戶頭 12/22 22:44
32F:→ a9301040: 其實國內要十分鐘以上,國外至少要半小時 12/22 23:41
33F:→ a9301040: 警示帳戶是害死交易糾紛跟三角詐欺的受害者而已 12/22 23:41
34F:→ maniaque: 比例原則 + 請愛用第三方支付(金管會很希望的...) 12/23 00:09
35F:→ maniaque: 我都打算拿掉我拍賣給買家的銀行帳戶,通通走第三方安心 12/23 00:09
36F:推 KKyosuke: 早年第三方被金管會限制的很死啊 有銀行法問題 12/23 00:11
37F:→ KKyosuke: 最近幾年才開放的 12/23 00:11
38F:→ samnpc: 警示帳戶通常都凍不到真正的詐欺,一轉帳幾分鐘內對方就 12/23 00:15
39F:→ samnpc: 領走了 12/23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