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roshine (欸逼逼歪)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居住地轄區地院聲請支付命令疑問
時間Thu Dec 13 12:28:19 2018
不好意思想請問大版上各位,
我目前剛接任大樓管委會總幹事,發現大樓有一區分所有權人的房屋被查封,
通知這個月底將被拍賣,因該所有權人已經欠繳大樓管理費逾三年,約七萬元左右,
我已經先在月初寄了存證信函給他,他有簽收,但知道存證信函沒有任何效力,
大概爬了文之後,是債權人要到債務人戶籍所在地地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之後再聲請強制執行;會知道他戶籍地是因為這次選舉公報有寄到大樓來才知道的,
債務人目前房子已被查封,人也搬遷至他處,不過我這邊有他現居地的地址;
目前對債務人的資訊有姓名、手機、戶籍地地址、現居地地址,
想請問以下:
1.如果我去他戶籍地地院聲請支付命令,那存證信函寄到他戶籍地(也就是我目前大樓),
他也沒辦法簽收,目前收到他的平信掛號通知他他也不來領取,那這樣是不是等於有寄沒
寄一樣沒用?
2.承上,若寄來大樓,我能請掛號郵差幫我轉至他目前現居地請他簽收嗎?這樣在送達程
序上有效嗎?
3.如果知道他的現居地,我能否至他現居地地院聲請支付命令?會不會被以轄區錯誤駁回
?(有看到一篇文是因為未在戶籍地地院聲請而被駁回的><)
4.看到支付命令範本上有送達代收人,我能否填他父親名字代收?
5.債權人為大樓管委會,法定代理人為這屆主委,如果債務人提出異議後提起訴訟,主委
能夠委託我,由我出庭嗎?又剛好下個月初要開區分會議會進行委員會改選,如果主委換
人了,那該以最初提起支付命令的主委出庭還是改選後新任主委出庭呢?
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要聲請支付命令,還請各位幫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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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uluhihi: 一 由大樓警衛簽收即有送達的效力 因為大樓警衛是受僱人 12/13 13:59
2F:推 ageless525: 戶籍地法院申請支付,戶籍地址跟現居地址都寫,存證 12/13 14:01
3F:→ ageless525: 寄兩個地址。 12/13 14:01
4F:→ luluhihi: 不過 原大樓管委會是對造 所以要送給新居所的大樓 12/13 14:02
5F:→ luluhihi: 另外 戶籍地不等於住所地 所以乾脆去新住址的法院提告 12/13 14:05
6F:→ luluhihi: 送達代收人是要由對方自行指定陳明 12/13 14:07
7F:推 ageless525: 樓上,向現居地聲請法院會直接以非管轄駁回喔 12/13 14:08
8F:→ luluhihi: 閣下如果是律師或受僱的法務 才能當民事的訴訟代理人 12/13 14:08
9F:→ luluhihi: 如果換新主委 就由新主委出庭 12/13 14:16
10F:推 v3su: 1.向戶籍地法院遞狀,但寫明目前現居地址,法院會分別債務人 12/14 00:52
11F:→ v3su: 寄往兩處。2.可以。3.不行,以戶籍地為管轄法院。4.不建議, 12/14 00:52
12F:→ v3su: 因為若他父親拒收,等同無法寄達。5.可以,民事出庭就算委託 12/14 00:52
13F:→ v3su: 雜七雜八的人,只要知道出庭原由進行敘述即可,至於更換主委 12/14 00:52
14F:→ v3su: 並不影響支付命令效力,因為是“管委會”而非私人 12/14 00:52
15F:推 griswold: 本案中,管委會是當事人,主委是法定代理人,至於你能不 12/16 12:11
16F:→ griswold: 能當訴代,請參照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 12/16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