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765 (務實)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遭假借名義收受禮品
時間Mon Dec 10 09:12:53 2018
有位同仁最近遭踢爆,跟廠商私下有來往
過年過節 接受禮品,公司規定嚴苛,是不準接受饋贈。
且假借其他同仁名義,假設有20位同仁則要求贈送20份禮品。
私下要求先交付與他,再由他分送同仁,
但實質根本沒分送同仁。
請問其他同仁能用什麼條例控訴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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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要控訴也是廠商或是公司的事情 12/10 09:14
2F:→ KKyosuke: "以某人名義"要看情況 那個"某人"或許可以告妨害名譽 12/10 09:15
3F:→ f1765: 請問不算妨害名譽嗎?如假借大家的名義去要求收禮,他在自 12/10 09:19
4F:→ f1765: 白書也寫明大家都有拿,雖沒寫全名但職務名稱 如管理員都 12/10 09:19
5F:→ f1765: 有拿 12/10 09:19
6F:→ luluhihi: 沒有妨害名譽的故意,不成立妨害名譽。 12/10 10:02
7F:→ luluhihi: 應該要敦促公司及廠商提告詐欺、背信。 12/10 10:02
8F:→ maniaque: 妨礙名譽不見得告不成民事 12/10 12:25
9F:→ maniaque: 但這案子還是以刑事先行為優 12/10 12:26
10F:→ maniaque: 要是有人覺得沒有妨礙名譽的話 12/10 12:26
11F:→ maniaque: 那假冒他人名義約炮等,被假冒者得知後,能不能告?能啊~~ 12/10 12:27
12F:→ a9301040: 要告也是可以,社會地位有貶損,但要看檢察官法官怎想了 12/10 17:17
13F:→ a9301040: 。因為要散布於眾或公然,顯然是沒有。民事侵權行為, 12/10 17:17
14F:→ a9301040: 有證據會構成 12/10 17:17
15F:推 griswold: 廠商可告詐欺,公司可告背信,被冒名者可提民事侵權行為 12/14 00:20
16F:→ griswold: 損害賠償,告誹謗比較難 12/14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