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saswat (kean9515951)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遊戲中約好換卡對方卻沒給
時間Thu Dec 6 00:09:16 2018
在全民打棒球2的遊戲中
我與對方達成卡片交換協議
約好我以兩張卡片換取對方的一張卡片
我將兩張卡片以各500萬遊戲幣擺上安全交易後
(這裏的安全交易指的是只能夠將卡片賣給對方)
對方隨即將卡片買走並消失蹤影
對方也沒將他應該要給的卡片擺上
給予對方的兩張卡片約莫折合新台幣500元
請問如果拿附上的照片去警察局報案
應該用詐欺罪提告嗎
如果進入司法程序
這樣為了這500元值得嗎
如果真的走到開庭這一步
檢察官以原告的身分出庭
我(被害人)也要一起出庭嗎?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煩請各位指教
https://imgur.com/a/o38eHU4
https://imgur.com/a/XBqyD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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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8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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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Hlawtel: 你到底是被害人還是被告12/06 00:13
被害人 打錯抱歉
※ 編輯: dsaswat (118.168.86.140), 12/06/2018 00:23:38
2F:→ maniaque: 所以,你拿到五百萬遊戲幣了???12/06 00:26
拿到了 但我們說好以卡片換卡片
附圖在文章上了
3F:→ dreamsletter: 你出庭的身分會是證人12/06 00:43
※ 編輯: dsaswat (118.168.86.140), 12/06/2018 00:55:41
4F:推 LaplaceDemon: 換個角度想 你拿證人費就有500了好划算阿 12/06 03:27
5F:推 cute101037: 詐欺,壞人,支持你告他,不要心軟,不賠你五千不和 12/07 14:17
6F:→ cute101037: 解,哈哈哈 12/07 14:17
7F:→ cute101037: 但是講話不要什麼不賠就...之類的話。 12/07 14:18
8F:→ cute101037: 另外不要說卡片值多少台幣,要說除了交換,在你心中無 12/07 14:18
9F:→ cute101037: 價^^ 12/07 14:18
10F:→ cute101037: 開庭被傳喚必然的啦,詐欺檢察官傳妳是必然 12/07 14:19
11F:→ cute101037: 法院傳妳可能用被害人或是告訴人,沒錢,用證人才有 12/07 14:20
12F:→ cute101037: 錢 12/07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