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stMaiden (AK550 入手)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頂讓事宜
時間Wed Nov 21 01:32:00 2018
請教版上法律專家
目前民事案的頂讓契約 我方主張解除契約 法官已認同 <因為對方無法履行合約>
不過對方主張將近8個月我方的營收要歸還給他。
所以營收的帳務是要對方提出證據還是?
另外對方的帳務有記載是報假帳的情況<我手上握有證據>
那就算對方提出證據,我方可以提出質疑嗎?
--
開往 玉里 經由 台東 線 普快 號
一日鐵道迷,
05:48 第 3 月台 終身鐵道迷。
本列車沿途停靠:山里,鹿野,下班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34.10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42735123.A.4E0.html
※ 編輯: FrostMaiden (59.115.234.109), 11/21/2018 01: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