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eda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入股但對方不肯簽合約
時間Wed Nov 14 02:14:21 2018
之前因想離職老闆挽留,提議入股分紅,故拿出100萬投資,並以現金支付,但老闆擔心
我日後會想退夥一直不願意簽訂合約,只願意寫類似出資證明書,證明我有出錢入股
。
想請問若不簽訂合約,單純留有出資證明能作為日後退夥後拿回資金的證據嗎?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比較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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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入股可分紅與參與公司治理,出資有啥好處?11/14 02:37
※ 編輯: ameda (122.116.156.194), 11/14/2018 02:45:33
2F:→ Hermess: 有入股分紅就寫清楚。只有出資就是:虧錢不用還你。賺錢 11/14 08:16
3F:→ Hermess: 不用分你。 11/14 08:16
4F:推 KHlawtel: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你已經是股東嗎?如果不是,要 11/14 08:53
5F:→ KHlawtel: 回一百萬先 11/14 08:53
6F:推 lessonone: 就算入股之後想停止投資,也不會直接退你錢喔,要自己找 11/14 14:38
7F:→ lessonone: 新股東轉讓出資額,或是看有沒有其他股東願意買你的股 11/14 14:38
8F:→ lessonone: 份才行 11/14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