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acinth828 (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大樓停車位問題
時間Tue Nov 13 16:08:13 2018
社區的機車車位為公共的,目前就是先回來的人可以先停。日前管委會提出將機車車位分
配,每戶一個固定的機車車位去使用(免收管理清潔費),若自己用不到,可將車位出租
給鄰居,至於租金則自行議價。我的疑問是,機車車位是公共的,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
(應該沒有錯吧?),住戶可以自行出租收租金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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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可 11/13 16:29
2F:→ a9301040: 使用權也可以出租啊 11/13 16:55
3F:→ a9301040: 二房東也是只有使用權去轉租,主要看所有人是否同意這 11/13 16:56
4F:→ a9301040: 種行為。 11/13 16:56
5F:→ justicesword: 而且這也很合理,這樣就避免有些人用一些亂七八糟 11/13 17:19
6F:→ justicesword: 的東西長期佔用 11/13 17:19
7F:推 v3su: 支持樓上,我家樓下之前十幾台生鏽腳踏車…… 11/13 18:09
8F:→ Hermess: 可以。請參考國宅抽車位轉租。國宅所有住戶都沒有車位所 11/13 18:14
9F:→ Hermess: 有權。皆為每年抽。至於車位公共改抽籤。只要開區分所有 11/13 18:14
10F:→ Hermess: 權人大會表決同意後跟政府立案即有效。 11/13 18:14
11F:→ maniaque: 管委會好笨.... 11/13 20:57
12F:→ maniaque: 就直接大家喊價嘛~~~ 11/13 20:57
13F:→ maniaque: 就直接一張大表格,每個住戶把自己想出的價錢寫上去 11/13 20:57
14F:→ maniaque: 然後價格排序,依價格最高的開始搓合 11/13 20:58
15F:→ maniaque: 然後搓合到全部車位出租完畢 11/13 20:58
16F:→ maniaque: 這樣子也不會有私下轉租,管委會也撈個夠.... 11/13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