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woowow (mirror)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威脅沒立刻報警
時間Thu Nov 1 11:00:21 2018
與前男友尚有金錢借貸關係未處理完善,
但又因為感情因素 前男友上週在朋友家前面拍照,揚言要縱火。
害怕報警後他真的會玉石俱焚,我沒有立即報警,但對方同時有威脅不還款。
原本約定每個月15要分期償還,目前打算等他15號會不會履行承諾還錢。
若沒有,會走法律途徑,請問威脅縱火一事。若未來上訴可構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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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所以是妳欠錢還是他欠錢?11/01 11:13
2F:推 hidog: 建議是先告 縱火罪很重 屬於恐嚇還是未遂讓檢方去認定11/01 11:28
3F:→ hidog: 有證據嗎?有的話直接去警局報案11/01 11:28
有對話內容
已經隔一週了還能報警嗎
4F:→ maniaque: 歐,有看到第二行,妳欠11/01 12:06
5F:→ maniaque: 更正,他欠....11/01 12:06
※ 編輯: wuwoowow (27.247.161.56), 11/01/2018 12:19:46
6F:推 hidog: 可以 隔一週而已 沒問題的11/01 13:22
7F:推 bassmaster: 173罰預備未遂既遂,不罰想象。公眾危險的恐嚇公安、11/01 14:54
8F:→ bassmaster: 公共秩序法的散佈謠言也不太可能,還是恐嚇吧。11/01 14:54
9F:噓 cute101037: 重點,妳跟你朋友說這件事,請他小心防範了嗎?11/03 19:39
有的,謝謝提醒
※ 編輯: wuwoowow (113.52.81.239), 11/04/2018 17:03:14